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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山、江门三市消委会
续签消费维权合作协议
作者:谢辉 李琳


  本报广州讯 5月29日,珠中江消费维权合作协议续签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在广东省中山市举行。广东省消委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罗卫光、珠海市消委会秘书长钟跃平、中山市消委会秘书长林永利、江门市消委会秘书长孙志学以及三地相关工作人员、多家媒体记者约40人参加了此次续签仪式。
  据了解,2011年3月10日,珠海、中山、江门三市消委会首次签署《珠中江消费维权合作协议》,在三市政府推进“珠中江”紧密合作总体框架下,着力建设“珠中江”消费维权一体化平台,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经过三年的实践,三市消费维权“一体化”逐渐走向制度化、日常化。
  三年来,三市消委会共转办案件21宗,电话咨询176宗,有效降低了消费维权成本;三市消委会共联合召开8次联席会议,总结消费维权工作经验,研究维权处理办法,有效提高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建立了联合开展商品比较试验和发布消费警示制度;建立了联络员制度,资源共享,对符合移转条件的投诉进行跟踪和调查处理,实现消费者投诉“就近受理,异地办理”,有效避免了消费纠纷的产生。
  会上,三市消委会还就下一个三年合作周期工作事项进行了商讨,将联合开展四大工作: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联动、共同调解机制,对于一些典型、重大的跨区域消费纠纷进行联合调解;完善联合商品比较试验机制。继续联合开展与老百姓紧密相关的商品比较试验;加强宣传引导工作,联合发布热点消费领域的消费警示、提示;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互相通报消费维权信息,联合举办消费法律法规业务培训。
(谢辉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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