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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用维权建设 推进诚信兴商战略
作者:张雷


    ■张雷
  为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今年以来,江苏省连云港工商局积极贯彻落实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在江苏省率先出台《连云港市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先行改革方案》。笔者有幸参与了连云港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体系的建设工作,同时对因此衍生的信用维权、诚信兴商新气象倍感振奋。

登记改革助推企业发展

  自3月1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以来,连云港市迎来了意料之中也是意料之外的公司制企业发展潮。截止6月30日,全市共登记公司制企业3827户,新增注册资本19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7.1%和171.1%。连云港市副市长董春科专程来到连云港工商局调研登记改革进展情况,并就改革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以信用为导向,认真研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并切实深入抓好各项改革;二要明确监管重点,不能出现真空地带;三要以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为抓手,推行“宽进严管”。
  在市、县(区)、分局(工商所)三级工商部门的有序推动下,连云港市启动了“放开企业注册资本限制”、“放宽企业名称核定限制”、“灵活核定企业经营范围”、“放宽企业住所登记限制”、“取消企业年度检验”、“放宽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推行网上登记制度”、“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副本”、“推进工商登记就近化服务”、“优化登记注册流程”等十项举措,破除了限制企业发展的重重束缚,让大大小小的公司沐浴改革春风。

完善信用维权工作机制

  当前,社会公众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人们对于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需求十分强烈。在此次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中,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为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平台,很好地契合了这一需求,但是目前公示的信用信息存在几大问题。
  信用信息范围窄。信用信息的来源有较大局限性,主要是工商部门业务软件产生的登记信息、变更信息、备案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年报公示的信息等,应尽快建立涵盖司法、税收、公安、海关、金融等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公示平台。
  信用评价不直观。应建立具备权威性和可信度的信用评价体系,对于数据库中的信用信息作综合评级,建议沿用经济户口信用等级,A类企业信用度最高,D类企业则为失信企业。
  信用体系需完善。连云港工商局根据《2013年连云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积极参与到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加快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指导企业完善信用管理制度,落实信用管理相关政策,促进本行业信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切实打造“诚信连云港”。积极鼓励相关行业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百城万店无假货等以诚信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扎实开展。
  信用维权需推广。以连云港市区核心商圈陇海步行街、九龙大世界、大润发等大型商场超市为主体成立“诚信商家联盟”,共有500余家企业和个体户加入联盟,工商部门与消协共同建立街区驻点维权联络站,鼓励并支持商家以信用为“试金石”,推行“维权不出门店”等措施。
  强化制度约束力。应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将巡查监管、行政执法、警示信息、投诉举报等信用信息归集到名录中,为消费者提供维权参照;建立联动响应机制,在调解纠纷时,根据部门职能与司法、食药监、质监等部门交流共享信用信息,并记录在案、予以公示;建立追偿保障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权益,在一定期限内主动完成赔偿,可以维持其信用等级,超时或无理拒赔予以降级。

打造信用链条推进诚信兴商

  信用维权最重要的是要打造融入信用链条的高效维权机制,要将维权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一线,关键是让诚信深入人心。
  为不断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设,切实深化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连云港工商局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市市场范围内开展信用信息清理工作,实施“诚信共赢,信用助贷”、“诚信兴商进万家”等活动,充分运用市场信用监管的成果,助推市场主体快速健康发展。
  相信通过覆盖全市范围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体系的建设,连云港市的消费维权工作必将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从而促进连云港市抢抓“一带一路”战略契机,尽快实现“一体两翼、一心三极”的发展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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