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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商查处销售“五类车”违法行为
作者:黄劼


    ■本报记者 黄劼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一偏僻旧工业区违法建筑内,发现一个非法电动车组装生产点,现场大量堆放初步组装的电动车(未安装电池)、电动车配件(除电池)及部分组装工具,一些人在此组装电动车后再销往其他地方。广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迅速联合公安、城管、质监等有关部门,依法查扣整车83部、车架零配件20个,目前此案件正在查处当中。
  据悉,广州市工商局近期积极开展查处销售“五类车”(“五类车”包括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改装拼装车)违法违规行为统一整治行动,加强对“五类车”的准入监管,依法对申请经营销售的业户核发营业执照,对尚未领照符合条件的业户积极引导办照,指导经营业户守法和亮照经营。
  据介绍,2012年以来,广州市工商局在开展“五类车”清理整治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1366人次,执法车辆3196车次,检查经营“五类车”业户7572户次,检查机动车维修业户2342户次,检查中对涉嫌违法经营的业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共534份,立案查处59户,取缔37户,罚没金额10万元。
  广州市工商局对“五类车”销售行为的日常监管进行强化,依托网格化服务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属地监管作用,督促经营业户依法依规经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场所的防控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无照销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电动车的经营者,予以登记造册,严格依法查处、取缔。对已取缔的无照经营场所,建立回访制度,防止死灰复燃。为巩固整治效果,从今年4月开始,各分局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整治。通过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市场基本情况,建立定点监管对象名录,明确治理的重点市场、区域。同时督促指导市场、业户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在近期的整治行动中,广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发现部分商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存在商品标识不合格、改装出厂配置的外观、超出限定标准以及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等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对涉嫌违规的电动自行车予以整改和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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