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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乐县 “昌乐香李”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作者:韩志萌 尹训银


  本报济南讯(韩志萌 记者尹训银)由山东省昌乐县朱刘农副产品协会申报的“昌乐香李”近日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注册局核准注册,这标志着“昌乐香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成功。这是继“昌乐西瓜”、“高家河苦菊”后,昌乐县的第三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今年以来,昌乐县工商局把培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作为商标富农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将商标保护作用、品牌促进增收效应、地理标志证明申报流程等内容,用简单实用的图文制成普及卡,通过电子版、卡片等方便推广的方式,发给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经纪人和经销户,提高宣传普及率。对具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条件的产品,该县工商局指派专业科室进行指导,帮助确立完善申报主体,在材料准备、申报、协调等各个环节,提供全程服务,邀请商标专家现场授课,确保申报成功率。同时,积极开展预设服务,将具有鲜明地域特色、信用度良好的申报者,优先列入地理标志品牌培育梯队,做好前期指导工作。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昌乐红河花生、朱汉苹果、乔官杂粮等农产品的品牌挖掘力度,充分发挥农产品品牌效应,更好地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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