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舒静 记者吴采平)近日,湖北省南漳县消费者委员会运用《消法》举证责任倒置规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屋装修漏水造成的重大财产损害纠纷案,帮助消费者挽回了3万元的经济损失。
消费者李女士在南漳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140平方米的商品房,请了一个施工队进行装修,3月份完工。正当李女士准备挑个好日子乔迁新居时,房屋管道突然漏水,造成木地板翘起、墙面墙皮脱落、墙纸大面积起泡。刚装修的房子,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李女士随即向南漳县消委会投诉。
接到投诉后,南漳县消委会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李女士家厨房里的进水管接口处断裂漏水,导致水从厨房流进了其他房间。据查,施工队负责人李某使用的这些管材是从个体工商户刘某处购买的,刘某销售的管材从代理商黄某处购进。
南漳县消委会工作人员反复召集房主,装修方、销售者和代理商调解协商,几方互相推卸责任,调解一度陷入胶着状态。《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据此,南漳县消委会要求装修方、销售者和代理商举证,三方均无法拿出证据“自证清白”。经南漳县消委会多次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销售者刘某赔偿李女士3000元、代理商黄某赔偿2.2万元,装修施工队负责人李某赔偿5000元,李女士最终一次性获得3万元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