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正军/图
■本报记者 田珍祥
●背景
8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保险业“新国十条”)提出,要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以房养老”)。记者获悉,这是国务院近一年第三次出台政策推动以房养老试点。
7月1日起,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启动了以房养老试点工作,据媒体报道称,一个多月过去了,市场上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正式推出以房养老的保险产品,仅一家完成了产品设计并上报方案,但仍然没有正式推出。以房养老保险产品难产的原因在哪里?“以房养老”为何难以被公众接受?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如何才具有可操作性?且看各方说法。
传统观念影响推行效果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 张志辽
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能否得到市场认可涉及很多问题,比如文化传统问题。传统思想影响依然很大,住房反向抵押养老被老百姓认可有不小的难度。按照中国的传统观念,房子作为一种家庭财产是需要留给下一代的,有子女的家庭通常不愿意接受这种方式。
从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的角度和社会发展的趋势来讲,新兴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政策在国内推行难的原因,是因为没有让老百姓看到大量的成功素材和事实信息,没有让百姓感受到这项政策的优势,加上传统文化的影响,社会上对住房反向抵押养老就会形成一种漠视或者观望的态度。因此,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在全社会推行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从研究的角度和决策的角度来看,样本太少,没办法做出科学、理性、合理的判断。
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能不能推行开,这里面除了传统文化观念之外,还涉及很多法律问题,比如财产纠纷、继承等等。传统文化思想的转变、法律制度的完善、社会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认知水平等因素都可能决定未来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否能成功推行。
并非最佳试点时机
■亚太城市发展研究会房地产分会会长 陈宝存
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我认为是一个好事情,是国家推动养老体系建设、完善养老制度的一个政策。但是从目前来看,这项尝试未必符合中国老百姓的习惯,推行范围非常有限。
国内的“以房养老”受到老百姓文化习惯的影响,从根本上说很难被老百姓所接受。但从另一方面来说,面对养老的压力,确实也有一部分人有这方面的需求。实际上,从长远来看,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也是值得做的一项工作。
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更像是养老金不足的一种补充措施。作为一种养老方式,肯定有一段试验期,目前很多百姓不接受,但不见得等到80后、90后退休的时间节点还不接受。从市场的情况来看,有保险公司做过类似调查,反馈结果不理想,因此很少有保险公司选择跟进。
范围小、受局限是目前推行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一个难点。从思想上解决老百姓认可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问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目前并不是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最佳时期。虽然国务院的意见提出要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但我认为还是要循序渐进,理清思路,只有养老制度进一步完善,百姓思想发生根本性转变之后,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才能逐渐被老百姓认可。
险企担心房价下跌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土地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刘正山
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个政策操作起来难度比较大。而且以房养老的比例和范围不宜太大,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不会也不能占主流。
从国家政策的角度,此举肯定是有积极意义的,可以弥补养老金缺口的不足,为养老制度提供了一条辅助性的渠道。但是从全球范围来看,一些国家和地区推行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也遇到问题。
反观国内市场,此前北京、上海、辽宁、安徽合肥、江苏南京、浙江杭州等地已对以房养老模式进行过试点,但均未收获明显效果。据某媒体开展的2000条抽样网民调查,63.2%的网民认为,以房养老“还不太适用于中国”。
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可操作性成了一个疑问。选择以房养老的市场风险很大,可能会受到房价波动的影响。若房价上升,则对于选择以房养老的方式的人来说,房屋未来增值的那部分是他们无法享受到的。若房价下跌,则对养老者来说是有利的,可以将部分风险转移给银行或保险机构。目前来看,相关机构对试点比较谨慎,大家最担心的是推行住房反向抵押养老可能会导致自身利益受损,得不偿失。
此外,住房反向抵押养老的主流群体和重点目标我觉得是鳏寡孤独的老人和失独的家庭,真正的需求量肯定不会很大,只能作为养老保险政策的一种补充和辅助,不能作为主流。
完善相关服务产业链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龚秀全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在国内来讲目前并不是很受欢迎。3月份发布的《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这意味着,老年人与保险公司签署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合同后,既可以选择房屋自住,也可以经保险机构同意后,选择房屋出租。但从实际出发,金融机构和保险行业兴趣也不大,老百姓也担心相应的养老保障服务跟不上。
以房养老试点工作面临诸多困难,比如配套法规、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出台,扭转老百姓的观念,打消老百姓的顾虑等等。虽然保险行业“新国十条”的出台,明确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基本原则,但能不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能不能更好地发挥政府在保险业方面的作用还有待观察。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鼓励以房养老业务创新,具有指导性。但同时,政府还需要出台相关配套优惠政策,有效拓展保险公司的养老服务系列产品市场,搭配有针对性的养老服务,要求保险公司在服务领域延伸、服务内容多样和服务手段创新等方面积极探索,完善与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相关的养老服务产业链条,才能让真正有需求的老百姓放心地去选择以房养老。
微话集锦
@雅达国际刘学忠: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即“以房养老”)7月1日在北京市启动试点,如今已经满月。在多家保险公司中,目前仅幸福人寿完成了产品开发。某保险公司高管表示,没听说过公司要开发此项产品,以房养老对保险公司来说是出力不讨好的事儿,所以大家积极性都不太高。
@一人半岛 :保险业“新国十条”提出开展住房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为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养老保障。但我觉得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可能一时半会还不能让老百姓接受。
@林次:虽然各方对以房养老有争议,但我觉得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也不失为一项有益的尝试,毕竟都有一个探索、实验的阶段,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一江山下:以房养老试点保险,看上去很美,但老百姓能接受么?也许这只是一场美梦。不可否认,政府出台这项政策的初衷是好的,为了弥补养老金不足的问题,补充养老的一种手段,但可行性还有待市场的检验。
@小漫妞:今年3月,中国保监会下发“以房养老”征求意见稿;6月下旬,正式出台《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8月,保险业“新国十条”提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众多保险企业,快点行动吧!
@让爱在梦里旖旎:第一,从家长的角度来说,希望孩子能有一个安稳的生活,所以即便不啃,大部分家长会主动倒贴,鲜有家长要求孩子外出闯荡。第二,政府一开始承诺承担养老,后来养老金缺口过大,提出公民要部分承担养老金,甚至是以房养老,养老问题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
(田珍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