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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推进工商登记改革
山东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尹训银 王照重


  本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 王照重)日前,由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王树燕巡视员带队,来自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一线四位专家组成的巡回宣讲团莅临山东省工商局,就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进行了一场精彩的培训宣讲会。
  会上,山东省工商局局长牛启忠介绍了山东的一些做法。首先是积极组织推进,按照于法有据的改革原则,经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化市场环境的意见》,为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其次是做好社会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改革政策,并通过各大主流媒体进行了密集宣传。据统计,全省共印发各类宣传材料16.25万份,在全社会充分营造了关注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再次是优化登记服务,针对改革实施后出现的登记窗口政策咨询量、办照业务量大增的情况,实行登记大厅分管局长带班、登记口负责人轮流值班制度,认真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措施,确保登记窗口工作高效运转,提升了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满足了群众需要。同时,山东省工商局还按照“登记人员全覆盖、先培训再上岗”的要求,采取集中培训和网络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出台的相关文件及启用的新登记业务软件系统进行了全面培训,使一线登记人员最短时间内熟悉了新政策及业务操作规程。截至目前,全省共举办培训班130余次,培训人员7800人次。
  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山东省工商局拟定了“三步走”的改革思路:第一步,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的初步意见;第二步,按照中央改革总的部署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要求,拟定深化改革的政策措施;第三步,根据改革的配套要求,提出相应的修法建议。2013年6月,山东省工商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化市场环境的意见》,放宽了住所使用证明限制、经营范围核定条件等,有效激发了群众创业热情。2014年2月底,山东省工商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在全面贯彻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基础上,依法创新推出了包括改革名称、经营范围登记等一揽子便利化措施;2014年7月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并召开了全省民营经济工作大会,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山东各地在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中的创新做法各有特色。济南市工商局通过建立登记注册微信、短信平台拓展便民服务,淄博市工商局率先出台了商务秘书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烟台市工商局试点推行“营业执照1小时办结制”,潍坊市工商局推行并联审批,日照市工商局启动了“多证联办”,莱芜市工商局编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政策摘要广泛宣讲,聊城市工商局牵头推行“四证一章联办”制度,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效,赢得了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广泛赞誉。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了民间投资创业热情,改革红利逐渐显现。今年1至7月,山东省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53.3万户,同比增长49.78%。新登记市场主体中企业占比明显提高,其中,新登记企业15万户,同比增长97.05%,占新登记市场主体总量的28.15%。同时,全省新登记私营企业14.56万户,同比增长105.34%,新登记私营企业占新登记企业比重达97.62%。注册资本进一步增加,全省新登记企业注册资本(金)5163.99亿元,同比增长116.11%,其中,新登记私营企业注册资本(金)4083.36亿元,同比增长183.48%。
  牛启忠表示,山东省工商局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结合山东实际,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大力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国内领先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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