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郑州暖气费收缴旧规不合理应予修改
■李丹丹 本报记者 耿记安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气温骤降,市区多家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开始贴出收缴供暖费的通知。郑州鑫苑现代城小区部分业主反映,该小区同样户型、同样面积的住房,供暖收费却相差百元之多。
同面积供暖费差别大
郑州鑫苑现代城小区业主王先生向本报河南记者站反映,最近,鑫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现代城管理处(以下简称鑫苑物业公司)在小区里贴出物业代收供暖费用的通知。王先生居住的是两室两厅户型,因为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他只好按照物业公司的要求拿着购房合同前去缴费。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经过一番计算后,向王先生收取了120天1800多元的供暖费用。然而,令王先生感到不解的是,朋友也住这个小区,两家的户型、面积都相同,却只缴纳了1600多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经过咨询,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出实情,原来是因为王先生没有房产证,所以收费标准不一样,这才导致他要多缴上百元。“同一个小区,同样的户型、面积,有无房产证供暖收费差距怎么这么大?”王先生觉得不公平。
有无房产证收费不一
10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王先生居住的郑州鑫苑现代城小区。该小区位于郑州市陇海路与京广路向西200米,共有10栋楼。目前,有一部分业主领到了房产证,多数业主的房产证仍在办理中。
在该小区临街的1号楼楼道里,记者见到了一张鑫苑物业公司张贴的“最后一次集中供暖收费的温馨提示”通知,通知中未提到暖气收费标准。记者以小区业主身份来到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咨询缴纳供暖费的相关标准。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业主想要缴纳供暖费用需要带上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到物业公司二楼财务部缴纳,并重点强调“有房产证的按照房产证上套内面积进行缴费,没有房产证的按照合同上房屋面积的90%进行计算。每天每平方米需要缴纳0.19元”。
就暖气收费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该小区的几位业主。业主张大妈告诉记者,前两天已经缴纳了供暖费,因为自己的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只能拿着购房合同去交,算下来要比有房产证的同户型业主多交了150多元。“虽然没有房产证,但是合同上标注有室内面积,为什么不能以此作为参照标准?按照合同面积的90%来缴费不合理。”采访过程中,多位业主对记者如是说。
收费以产权证面积为准
鑫苑物业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供暖费是按照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下发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的,物业公司只是履行代收义务,然后全额交给热力公司。
记者致电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郑州市对于小区居民供暖费用的收费标准是依据郑州市物价局发布的郑价工〔2008〕24号文件规定收取的。对于市民反映的高层套内面积一般都小于建筑面积90%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在第二年的3月15日供暖结束之前房产证办理下来了,市民可以去热力公司办理面积变更,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之前只能按上述文件执行。
物业公司和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所说的文件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记者采访了郑州市物价局。该局一位负责人回应称,郑价工〔2008〕24号文件是该局于2008年11月7日印发的关于调整郑州市供暖价格的规定。该文件第二条明确规定了计费标准:“居民用热按套内建筑面积计费(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中未标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费),其他用热按建筑面积计费。”该负责人表示,目前郑州市无论是高层建筑还是多层建筑,都按照该文件收取供暖费,因为房管部门合同上的建筑面积和产权证上的建筑面积往往不一致,给供暖部门收取费用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所以目前实行的收费标准还是以产权证的面积为准。
结合实际调整收费标准
对于郑州市物价局的解释,王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他认为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近几年建成的民用住宅大多是高层建筑。而高层建筑的分摊面积相较于低层要大的多,套内面积一般占建筑面积的70-80%,平均数在75%左右。“套内面积”这一名词是近几年才写入房产证上的,前几年发的房产证上都没有这一内容。在郑州,有相当多的高层住宅业主,在取得住房后的几年内都无法办理房产证,这一情况较为普遍。按照上述文件规定,这两类业主都得按建筑面积的90%交供暖费,每年要多交不少钱。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徐强胜表示,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城市建筑以高层居多,目前实行的供暖费用收缴标准是在2008年制定的,那时高层建筑相对来说还比较少,而多层的公摊面积相对较小,套内面积占建筑面积90%的标准应该是按多层建筑的平均数计算的。显然,这一标准已经不能适应现代高层建筑的实际情况。时代在变,仍然按照之前的标准来执行显然不合理。物价部门应当结合当前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收费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