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讯(记者黄劼)为防恶意软件侵害消费者,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近日携手全省23家市、区消委会联名上书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手机预置应用软件应允许消费者自由卸载。
手机软件作为智能手机功能的重要载体,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近年来实现了爆炸式增长。一些商家为追逐经济利益,在手机中植入劣质和恶意软件,这些软件占用手机大量内存、耗电、偷跑流量、恶意吸费、盗取个人信息,且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卸载,被称之为“流氓软件”,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和侵害。
今年上半年,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随机抽选6873名消费者作了手机预置软件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5.32%手机存在预置应用软件,88.91%的预置应用软件不可卸载。对此,接近全体(98.60%)的消费者认为这种现象不合理。
8月29日,广东省消委会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发布,并在广泛征询业内人士、法律专家、律师意见的基础上,向监管部门、生产企业、销售商家发出呼吁,合力净化智能手机预置市场,保障手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社会普遍关注,舆论也热烈反应。
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手机生产销售和预置软件市场的正常秩序,推动通讯行业健康良性发展,广东省消委会携手全省21个地级市以及顺德区、横琴新区消委会,于10月15日联名向工信部上书,提出3条要求和建议:手机生产商将智能手机预置应用软件与支持手机基本功能的系统软件分开,且允许用户自由卸载;手机生产商和软件开发商明确告知消费者预置应用软件的名称、性质等重要信息及相应卸载方式;加强预置应用软件市场监管,完善预置软件检测标准。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希望工信部能重视消费者的声音,回应消费者的诉求,加大对手机预置软件市场的整治和规范,推进落实手机预置软件自由卸载。同时,希望通过这一系列的工作和努力,唤起政府、社会各界和消费者对信息安全的重视,为保障手机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