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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二手冰箱 获赔偿
作者:郝昌海 刘文新


  本报重庆讯(郝昌海 记者刘文新)重庆市大足区消费者粟某以2400元购买一台冰箱,一月后出现故障,并发现这是一台二手冰箱,经当地消委会调解后,他获得了冰箱价款的3倍赔偿。
  7月17日,粟某以2400元的价格,在大足区一家家电公司购买了一台型号为GR-Q20DFC的LG冰箱,一个月后冰箱出现故障,不能制冷。LG公司技术人员上门维修时发现,这台冰箱在2012年有过维修记录,早就过了质保期,不属免费维修范围。9月16日,粟某向大足区消委会投诉,要求退货和赔偿。经过多次调解,经销商为栗某办理了退货手续,并按冰箱价款的3倍,赔偿了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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