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的《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完成了报批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对各个级别旅行社的评定要求做出了规定。
笔者在该《标准》的报批稿中看到,旅行社的等级划分共有5个级别,由低到高依次是A级、2A级、3A级、4A级和5A级。旅行社评级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有:依法设立、正式开展旅行社业务应不少于两年;两年内未发生严重安全责任事故;两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按规定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救援和善后处理;两年内未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两年内有效投诉比例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两年内未有连续6个月不开展旅行社业务。
除此之外,该标准还针对每一级别的旅行社做出了具体要求,例如参评5A级旅行社的固定资产应不少于1000万元、近两年的年均营业收入应不少于5亿元。此外,参评旅行社须拥有20家服务网点或委托经营机构,可提供24小时电话或网络咨询服务且网络和营业时间电话咨询应答率为100%;有一级域名的企业网站,并且能够每日更新信息,具有预订、支付功能。该网站应有专门的营销经费且每年不少于200万元;参评旅行社的有效投诉量应不高于当年组织和接待人次的1/10万,游客满意度应不低于90%。
据悉,有关专家将从旅行社的基本条件、经营条件、经营业绩、企业管理、服务能力、质量和安全保证、诚信建设与营销推广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继而确定其等级。
(孟繁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