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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搭建公示平台、出台惩戒机制
多举措强化企业信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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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西安市工商局在工商服务大厅设立咨询点,宣传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即时信息公示规定。

■刘珊珊本报记者 周余涛 文/摄

  为实现企业在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信息申报,社会公众对企业公示的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进行查询,工商及有关部门在行政许可、监督管理中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制度,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以企业法人信息资源为基础,建立了西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目前已正式上线。这一平台,为部门协同管理、社会共治监督和企业自治自律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撑。

搭建平台实现监管目标

  西安市工商局信息中心网络部部长张涛告诉记者:“为搭建好西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我们做了一个比较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共分三个阶段实施。首先,成立了项目小组,开展调研活动,确定工作实施责任部门,深入研究国家工商总局相关条例和办法,经反复论证,最终形成了现在的技术方案。随后,完成项目报批等各项手续,通过统一招投标,确定由浙大网新中研软件公司承担平台的开发,整个项目的开发过程严格按照规范的软件开发管理规范执行,软件平台各项功能达到了预期目标。最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先后对平台进行了4次修改、调整和补充,10月1日,西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正式上线。”
  通过西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政府部门可以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信息;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可以报送年度报告、各类即时公示信息;社会公众可以查阅相关公示信息,发现问题后可以到工商部门要求更正或举报。
  西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正式运行,改变了相关监管部门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实施监管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了行政部门、社会组织、企业自身的作用,形成了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营造了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了相应的激励、警示、惩戒制度,使违法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罚”,提高其“失信成本”,推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应用平台推进公示工作

  西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以来,西安市工商局采取“三步走”措施,有效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推进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第一步,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在西安市政务中心、工商部门服务大厅等处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开通绿色通道、接受电话及现场咨询,使企业知晓年报公示的时间、要求和操作方法,以及不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不良后果,提高企业对年度报告公示的认知度。西安市工商局消保处副处长白树友告诉记者:“西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工商部门已接待群众现场和电话咨询535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6800余份。”
  第二步,业务培训打牢基础。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5个配套规章为重点,采取现场讲解与实际操作、老师授课与互动答疑、集中培训与分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西安全市工商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使工作人员熟知相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年报申报系统,目前已开展业务培训5次,2115人次受训。
  第三步,行政指导全程帮扶。西安市工商局领导带队对辖区重点企业调研座谈,及时收集企业在年报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于申报有困难的经济主体,落实专人现场指导,帮助企业完成年报申报工作。同时,西安市工商局下辖的17个分、县局及120多个工商所依托经济户口对辖区企业进行走访、调查,督导企业及时准确进行网上年报和公示,保证相关政策内容有效实施,先后召开企业座谈会316次,走访企业3120户次。

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记者了解到,为加快推进西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日前,西安市工商局联合13家职能部门建立了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了全市公共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与平台共享,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包括司法执行联动机制、工商企业年度报告联动机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机制、环境保护绿色信贷机制。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在公示信息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满3年未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相关企业进行联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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