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用机动车“油改气”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相关规定,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意见包括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加大对已改装车辆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改装行为,严禁私自改装燃气汽车上路行驶,加气站严禁为私自改装燃气汽车加气。 记者在北京采访时发现,不少加气站已经停业,加气设备不见踪影。本报记者郝军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