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讯(郑寿君 记者洪敬谱)消费者网购产品,并约定运费和安装费由卖家承担,没想到卖家拒不履行承诺。安徽省天长市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该起投诉,卖家退还消费者运费和安装费1175元。
近日,天长市消协接到山东省威海市武先生的投诉电话,称其于2014年4月在淘宝网购买天长市某设备有限公司的全钢通风橱一件,双方通过合同约定通风橱总价款6720元(含运费、上门安装费和税票)。
2014年6月,商家用邮费到付的方式寄去了商品,武先生垫付了375元的运费。此后,武先生多次联系商家安装,商家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武先生花费800元请人安装了这套通风橱。
随后,武先生给商家打了几十个电话,要求商家退还运费及安装费共1175元,商家一直闪烁其词不予退还。
核实完武先生电邮过来的合同及相关票据后,天长市消协工作人员立即联系被诉商家了解情况,并将投诉人提供的证据出示给商家。商家负责人一开始辩称不了解具体情况,天长市消协工作人员耐心向其讲解了《合同法》及《消法》的相关规定,最终商家负责人同意退还多收的运费和安装费1175元。
天长市消协分析认为,在这起网络购物纠纷中,商家的行为是典型的合同违约。商家违反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也违反了《消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