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智慧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
本报讯(记者孟刚)近日,国家旅游局印发了《关于促进智慧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到2016年,我国将建成一批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和智慧旅游城市,建成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网络和平台;到2020年,我国智慧旅游服务能力将得到明显提升,智慧管理能力将持续增强,大数据挖掘和智慧营销能力将显著提高,移动电子商务、旅游大数据系统分析、人工智能技术等在旅游业应用将更加广泛。此外,还将培育若干实力雄厚的以智慧旅游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形成系统化的智慧旅游价值链网络。
北京工商大学旅游与营销系副教授张运来表示:“2015年,国家对智慧旅游的建设将在2014年的基础上继续大力进行。这一方面是因为随着旅游大众化时代的到来,游客的信息消费需求正在走高,智慧旅游发展的市场空间非常广阔;另一方面,旅游业的管理模式、营销模式、服务模式都将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而迎来重大机遇。”
据记者了解,该《意见》提出了符合产业发展实际的十大工作重点,即夯实智慧旅游发展信息化基础、建立完善旅游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建立游客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智慧旅游管理体系、构建智慧旅游营销体系、推动智慧旅游产业发展、加强示范标准建设、加快创新融合发展、建立景区门票预约制度、推进数据开放共享。同时对组织领导、规划指导、队伍建设、资金投入及综合评估等五方面提出要求。特别要求旅游部门建立智慧旅游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智慧旅游建设工作纳入到年度考评目标中;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对智慧旅游项目和成果进行投入、产出、综合效益、推广价值等多方面综合评价,并在综合评估基础上不断加以提升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