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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田珍祥
日前,《吉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规定》正式实施,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吉林省因此成为全国首个从限塑向禁塑全面升级的省份。记者了解到,吉林实施“禁塑令”成为网络舆论热议话题之一,其中“禁塑令”如何才能真正落地更是成为公众讨论的焦点。
禁令更利于环保
因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广泛使用而产生“白色垃圾”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环境问题。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要求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这项被普通老百姓称为“限塑令”的政策,在随后几年内争议不断。不少老百姓认为“限塑令”实施后,虽然塑料购物袋使用量和丢弃量有所减少,但受消费者的消费习惯等多重因素影响,限塑效果并不是很理想。
“主要是老百姓没看到具体的效果,反而增加了负担。比如‘限塑令’实施后,超市普遍的免费购物袋变成了收费,禁塑之后的结果只有一个,环保袋销量大增,价格大涨,而一些据说可降解的塑料袋用一次就坏了,不能重复利用,这都让老百姓觉得这种政策还有待改进。”北京市民刘城这样对记者说。
吉林省实施的“禁塑令”被视为早前“限塑令”的升级版。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俸红告诉记者,首个省级“禁塑令”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会起到威慑作用,短期内有望减少个人或企业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的数量,减轻环境白色污染。
应增设举报奖励机制
按照“禁塑令”规定,在吉林省范围内,禁止在商品销售、商业服务活动中向消费者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及塑料餐具,违者将处1000元到3万元人民币不等罚款。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消费者对“禁塑令“既支持又担忧。吉林长春市民陈先生表示,这几天他在去购物的时候,不少大型超市已经贴出告示,提醒消费者注意新规,但他对新规的落实仍有担忧。
“有关部门的检查不可能全覆盖,仅仅靠行政部门的执法力量肯定会有不足,罚款的数额其实也并不大,这些都可能让‘禁塑令’的执行大打折扣。”陈先生说。
不少网友表示,支持“禁塑令”,建议在全国推广。“我觉得这个比‘限塑令’更有力度,因为细则更细。”网友“HW123”还表示,仅仅依靠罚款似乎难以解决问题,还应增加举报奖励机制,让更多的消费者积极参与。
需形成各方合力
据了解,为确保“禁塑令”的有效施行,吉林省多个部门明确表态,将强力推进,确保政策实施不打折扣。“吉林省‘禁塑令’规定的处罚措施,将对相关单位、企业起到督导和震慑作用,有利于禁塑令全面、深入贯彻和执行,从而实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立法本意。‘禁塑令’如果能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将给全国其他省份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北京市正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艳说。
刘艳认为,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实施禁塑令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相关部门协调机制,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同时对不可降解塑料替代品生产进行政策扶持,以满足市场需求。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俸红表示,要让“禁塑令”真正落到实处,确实需要发动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政府对塑料制品的危害作更多的宣传,让消费者意识到塑料制品的危害,同时,政府还应该提出有效可行的鼓励政策,鼓励生产者创新,研发出比塑料袋更经济、实惠、又耐用的产品,用该产品来替代塑料产品,让塑料制品真正淡出我们的生活。而企业也有应尽的社会责任,应该减少塑料制品的生产,并积极投入到新产品的研发工作中。消费者则应该认识到塑料制品的危害,自觉减少使用、乃至不使用塑料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