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百公里6.9升第三阶段油耗限值标准刚刚于今年全面执行,近日,工信部又发布了新修订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和《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据了解,这两项国家强制性标准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每年将设置油耗达标值,直至到2020年乘用车平均油耗降至5.0升/100公里。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石油资源的需求不断增长,能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对进口石油的依赖度不断提高。同时,我国汽车工业发展迅速,产销总量持续增长,2013年和2014年汽车销量分别超过2100万辆、2300万辆;到2014年底,汽车保有量已超过1.5亿辆。
据统计,2013年我国石油消费量约为4.9亿吨,进口依存度57%。目前,汽车用汽柴油消费占全国汽柴油消费的比例已经达到55%左右,每年新增石油消费量的70%以上被新增汽车所消耗。预计在未来一段时期,我国汽车保有量仍将持续增长,由此带来的能源紧张问题将更加突出。
在对我国现行标准实施情况、节能技术潜力及经济成本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第四阶段标准方案。GB19578-201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和GB27999-201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已于2014年12月22日正式发布,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和《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是贯彻落实《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重要措施,旨在推动我国先进节能技术发展和应用,持续降低我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使我国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水平在2020年下降至5L/100km左右,对应二氧化碳排放约为120g/km。
据悉,2012年开始导入的第三阶段油耗限值标准将目标定于2015年实现6.9升/100公里,本次公布的新标准沿用了第三阶段标准采用的“车型燃料消耗量限值+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评价体系,并分别加严单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和企业平均目标值要求。其中整车整备质量较大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目标值更加严格,尤其是1.88吨以上的乘用车。
此外,在第三阶段汽、柴油车的基础上,增加对天然气、新能源(含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乘用车的考核。最终的目标是实现2020年国产乘用车平均油耗降至5.升/100公里的目标。
第四阶段标准从2016年开始导入,将促进我国乘用车燃料经济性水平逐年改善,直至2020年所有乘用车企业必须满足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要求。据测算,到2020年,通过实施第四阶段标准将节省燃油约3500万吨,减少CO2排放约1.13亿吨。
(朱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