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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万科金色悦城部分住宅楼消防设计不合格,电梯、楼梯未连通,发生意外难自救
“幸福系”住宅楼业主幸福吗
作者:刘珊珊 周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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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正军/图
■刘珊珊 本报记者 周余涛
  高高兴兴购买万科“幸福系”住宅楼,但收房时,却缺乏幸福感,可能在遭遇突发事件时难自救,陕西省西安市万科金色悦城楼盘“幸福系”住宅楼业主张先生等人遭遇了这样的烦心事。

业主投诉
电梯、消防楼梯未连通

  近日,西安市万科金色悦城业主张先生向本报记者投诉称,其购买的万科金色悦城“幸福系”住宅楼存在严重安全隐患:33层的高层住宅楼内每个单元内的电梯厅和消防楼梯没有直接连通,且每个单元只有一部电梯,出了电梯后,面对的是一堵没有窗子的墙,两侧是两户人家,要想进入消防楼梯则必须先进入其中一户人家,再穿过这户人家的后门。
  “假如我从自家的23楼乘坐电梯出门,电梯下降到第10层时遭遇火灾或其他突发事件,电梯不能使用,我就会被困在第10层狭窄的电梯厅。这时,必须由10层的两户人家中的一户为我开门,经过那户人家厨房,打开后门,才能进入消防楼梯。一旦这两户都没人在家,我就会困在10层的电梯厅密闭空间了,没有逃生的机会。不知道这样设计的‘病楼’是如何通过审核和验收的。”张先生气愤地说。

开发商回复
设计施工符合规定

  就张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前往西安万科企业有限公司采访。该公司媒体发言人黄冰燃表示,对于电梯厅与消防楼梯未连通的问题,可以保证的是,在项目设计和施工方面符合国家相关规范。“为了消除部分客户的担心,同时也为了提升客户的居住感受,我们已经针对该类户型的电梯增加了相应配套设施,主要包括电梯刷卡到户系统、电梯厅多方通话系统以及喷淋系统。此外,我们也提高了电梯的保养频率,并安排了24小时维修人员,以保证电梯的使用安全。”
  记者提出想查看西安市万科金色悦城“幸福系”住宅楼消防审批单和消防验收单,黄冰燃表示不方便提供。

记者调查
部分楼消防设计不合格

  2月4日,记者来到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该支队一位负责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陕西省消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工程监理单位对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西安市大型建筑工程项目可以直接由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审批。记者登录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官网——陕西消防网,查询到陕西省《2014年12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情况公告》,其中,万科金色悦城(DK3一期4号、6-11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结果为不合格。
  2月5日,记者致电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咨询万科金色悦城“幸福系”住宅楼消防设计审核的最新情况,对方表示:“以我们官网公布的《2014年12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情况公告》为准,如果有了最新的消防设计审核情况,会及时更新公告。”

专家点评
存在安全隐患

  业内资深建筑工程师冯先生指出,《住宅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第6.4.2条规定:“12层及12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2台,其中应设置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第6.4.3条规定:“12层及12层以上的住宅每单元只设置1部电梯时,从第12层起应设置与相邻住宅单元联通的联系廊。联系廊可隔层设置,上下联系廊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5层。联系廊的净宽不应小于1.1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米。”
  冯先生认为,西安万科金色悦城“幸福系”住宅楼大多数为超过12层的高层建筑,但每单元只设置了1部电梯,且未将电梯通过联系廊与相邻住宅单元连通,在电梯检修期间,会给居民带来极大不便,与该规范相违背。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第1.0.2条规定:“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从自救的角度讲,西安万科金色悦城‘幸福系’住宅楼电梯厅为难以自救空间,当火灾来临时,如果人员恰好处在电梯厅密闭空间,既不能进入电梯也不能进入楼梯,仅能等待消防人员来解救,这种设计涉嫌违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冯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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