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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商搭建省、市、县3级区域消费维权合作平台
畅享区域合作 扩大共治成果
作者:王勤 吴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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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湘鄂赣皖“消费维权与信息化”联席会议签约现场。

■王勤 本报记者 吴采平 文/摄

  近年来,湖北省工商系统顺应国家加快构建长江中游城市集群的战略部署,以及毗邻地区融合发展的趋势,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建立跨区域消费纠纷调解和执法协作机制”的部署,积极探索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机制,扩大协作共治成果。2014年共处理消费者诉求53.1万件,其中投诉10.1万件,调解成功率为96.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亿元;查处侵权案件1.1万件,案值1.2亿元。

省际联手推进湘鄂赣皖维权平台

  2012年9月,湖北省工商局发起并在武汉召开了第一届“湘鄂赣工商行政管理高层联席会议”,奠定了3省(后发展为湘鄂赣皖4省)区域工商战略合作框架。在此框架下,为推动消费维权合作,湖北省工商局积极与湘赣皖3省工商部门联络,共建维权协作平台。
  湖北省工商局副局长李江汉告诉记者,湘鄂赣皖消费维权协作平台建立3年多来,取得了3大成果。一是建立省际消保联席会议制度。2013年6月,由湖北省工商局发起,在湖北省黄石市召开了湘鄂赣皖“消费维权与信息化”首届联席会议。2014年8月,轮值单位湖南省工商局在长沙牵头召开湘鄂赣皖“重点领域监管维权联动与信息交流”第二届联席会议。两次会议分别签署了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
  二是创设9项协作制度和机制。如消费纠纷异地受理和转办、商品质量抽检信息交流、跨区域消费侵权案件协办、群体事件联手应急处置等。区域内12315数据分析报告共享、消保地方性立法借鉴、异地网购消费投诉处理等方面的协作也逐步展开。湖南省工商局、省消委会牵头承办了“2013年中国中部最受消费者喜爱的农产品品牌”推荐、公示活动,湖北省工商部门积极响应,区域协作的凝聚力、影响力不断增强。
  三是推动信息化系统对接。湖北省工商局牵头制定了《湘鄂赣皖12315平台联网技术方案》,推动4省维权系统联网对接。依托全国工商专网,在4省数据交互基础上,实现跨省投诉异地流转、处理结果反馈等功能,为异地纠纷网上转办、处理和数据共享提供网络技术支撑。

市域联盟探索7市(区)协作模式

  湖北省消费维权合作不仅在省际间展开,省内市、州工商局之间的监管维权信息共享、异地纠纷协作调处、违法案件协查等消费维权协作也在不断深入。
  湖北省工商局鼓励市级工商局发起或参与省际毗邻地区的维权协作。湖北省十堰市与河南、山西、重庆3省市接壤,2012年十堰市工商局提出创建4省毗邻地区消费维权联盟的设想。
  2012年6月20日,由湖北十堰、襄阳、神农架林区,重庆万州,河南南阳,陕西商洛、安康等7市(区)消委(协)联合发起的4省毗邻地区消费维权联盟在十堰市宣告成立。该消费维权联盟突破了行政区划界限,形成了以“两会、一群、一刊”为特色的维权协作载体。
  “两会”即联盟联席会议和消委(协)秘书长会议。联盟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首次7市(区)消委(协)秘书长会议于2014年9月在湖北省丹江口市召开,与会人员交流了区域协作情况,商议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发送劝谕书的形式制止餐饮行业“潜规则”。
  “一群”即建立了工作联系QQ群;“一刊”即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创刊发行的《秦巴消费维权通讯》,面向7市(区)消费者发放,目前已出版3期,发放总量已过万份。
  十堰市工商局局长纪大品告诉记者,目前,该消费维权联盟形成了投诉联处、活动联办等协作互动机制,区域内异地消费纠纷可就近投诉、成员单位联动调处,结果函复。联盟成立以来,成员单位已协作调处异地消费投诉4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6万元。2013年3月,十堰市与襄阳市、南阳市联合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活动现场3地同步互动,收到良好成效。

县级联动建设12市县协同体系

  湖北省通城县地处湘鄂赣3省交界处,2013年,通城县工商局倡导建立了相邻省份(湘鄂赣)毗邻12市(县、区)消费者权益协同保护体系,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成效显著。
  通城县工商局局长吴刚毅告诉记者,首先,通过县级联动实现了消费纠纷互动转办,形成了多方联动、反应快速、处理及时的维权联络机制。两年来,毗邻12市县工商局共处理异地分流转办消费纠纷137件。2014年组织了针对假冒浏阳鞭炮的消费维权行动,有力地推进了消费者权益联动保护工作。
  其次是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协同行动。12市县工商部门集中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跟踪抽检,探索案件督查协办和区域执法协作,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
  再次是组织相邻省份12市县联合开展商品比较试验。在区域内12个大型市场随机购买商品,对市场在售产品进行抽样比较试验2次,联合发布比较试验结果消费提示2条。
  最后是促进维权信息共享交流。联席会议轮值单位定期编发消费维权信息,共享成员单位商品质量抽检、商品比较试验、12315数据分析、消费调查报告等信息。截至目前,轮值的通城县工商局已编发《协作区简报》38期。
  李江汉表示,湖北省工商局将进一步推动湘鄂赣皖消费维权协作共治,特别是协作单位12315数据交互方式的升级改造和现有12315系统适应性改造,为消费维权区域协作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推进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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