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昆明市出台《昆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到2015年底,将完成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400辆,完成3700个充电桩建设,重点培育两三家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龙头企业,力争实现5000辆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方案》明确,到2015年底,昆明市将完成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400辆。其中,包括新能源公交车1000辆,新能源出租车600辆,新能源公务车200辆,新能源环卫车200辆,物流、租赁、旅游、私人及其他领域新能源汽车1400辆。此外,还将完成3700个充电桩建设,重点培育两三家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龙头企业,力争实现5000辆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
此外,支持充换电配套设施建设营运。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执行电网建设项目用地政策,对项目建设立项、规划等行政审批实施“绿色通道”。《方案》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的使用,重点提出对新能源汽车购置给予财政补贴。对在昆明市辖区内购买、注册登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市财政补贴参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标准按照1∶0.5给予配套补助。《方案》提出,将设立新能源汽车特殊标志或符号,在国家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标准出台前,发放昆明市新能源汽车标识,便于新能源汽车的通行管理。 (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