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岱
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太庙景区向前去拍摄婚纱照的新人收取800元的拍照费,而其对外销售的门票价格仅为2元,如此大的价格差异令不少人感到费解。对此,太庙方面的解释是“会对拍照新人提供化妆间和饮用水服务”,因此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但在笔者看来,即便如此,800元的收费标准还是太高了。太庙毕竟是公共资源,其向民众提供的服务具有公益属性,公园可以根据其提供服务的不同项目收取一定费用,但收费太高就有违背公益原则之嫌。
按照北京市12358价格监督举报热线的说法,公园收取的拍照费并非采用政府部门指导价,属公园内部自行定价。但笔者认为,就算不属于政府指导价,监管部门也应对其进行监督,若费用标准明显高过市场定价规律,而且远远超出消费者的心理承受能力,则监管部门应建议其做出调整;若收取这项费用是公园、景区的普遍行为且价格混乱,那么监管部门还应考虑为其制定统一标准,以规范市场。
笔者查阅资料后发现,12358热线的主要职能是“更好地帮助群众和社会各方面了解价格政策,进一步拓宽群众举报价格违法行为的渠道,方便人民群众参与价格社会监督检查工作”。然而,对于太庙收取拍照费的标准是否过高等问题,价格监督部门并没有针对其中存在的矛盾给出解决方案,仅用一句“消费者遇此情况,可与公园协商”回复了之。
事实上,在收费标准方面,公园方处在强势地位,消费者往往没有话语权,只能按其规定缴纳,否则就不能从事相关拍照活动。因此,笔者认为,价格监督部门的一句话回复未免过于轻飘,未能实实在在地履行职责。而要想解决消费者普遍反映的公园拍照费太高问题,只有请价格监督部门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帮助消费者传递声音,以实现市场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