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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维权服务站进驻汽车4S店
作者:洪敬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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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合肥市汽车4S店“消费维权服务站”挂牌现场。
■本报记者 洪敬谱 文/摄
  今年央视“3·15”晚会对安徽省合肥、阜阳两市几家4S店存在小病大修的问题进行了曝光。4月27日,安徽省工商局掀起该省汽车销售和维修行业专项整治大幕。活动当天,合肥市16家汽车4S店“消费维权服务站”也正式挂牌。
  近年来,汽车销售和汽车维修企业得到迅猛发展,但同时也存在市场主体良莠不齐、发展不规范、消费不透明等问题,重销售、轻售后;重换件、轻修理;重企业利润、轻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尤为突出。据安徽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有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该省消费者权益保护系统共受理汽车资讯投诉举报5082件,比上年增长16.21%;今年一季度,全省汽车消费咨询投诉举报达1797件,又比上年同期增长27.44%。
  在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现场,安徽省工商局副局长朱斌表示,安徽省工商局将从今年开始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对汽车销售和汽车维修服务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使汽车销售和汽车维修服务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市场经营和服务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广大汽车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努力打造更加诚信透明、经济优质、便捷周到、满意度高的汽车销售和汽车维修消费服务环境。
  据介绍,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查处以下8种非法经营行为: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汽车销售和汽车维修服务进行虚假宣传的欺骗行为;夸大汽车故障、虚报维修项目、小病大修的欺诈行为;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保险或商品、捆绑套餐服务、强制收取车辆出库费、检测费等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强制交易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销售非原厂件冒充原厂件、国内生产件冒充进口件、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汽车配件冒充合格汽车配件以及虚假配件等违法经营行为;虚假标注、假冒或仿冒他人商品商标,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假冒3C认证、进口证明等侵权行为;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隐瞒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事项、超越许可范围从事维修业务的欺诈行为及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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