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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充不进电 消协调解更换新电池
作者:王桂芹 洪敬谱


  本报讯(王桂芹 记者洪敬谱)近日,安徽省砀山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电动汽车电池充不进电的消费纠纷,最终商家为消费者更换了新电池。
  3月26日,砀山县消费者孙某来到砀山消协投诉称:去年7月25日,其在砀城镇一家电动车专卖店看中了一辆电动汽车,经销商口头许诺,价格为3.8万元,蓄电池享受一年的三包服务。之后,孙某交付了购车款后将车开回了家。
  在使用8个月的时候,蓄电池充不进电了,孙某随即要求商家给予调换新电池或退货、换车。但销售商以该车电瓶以及发动机都是厂家配置的,并且按照此电动汽车的保养规定、蓄电池只包6个月为由不予给换新蓄电池、退货或换车,双方协商无果。
  接到投诉后,砀山县消费者协会立即展开调查,证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虽然经销商对消费者反映的事实也表示认可,但对于消费者提出的免费调换蓄电池或者退车、换车的要求不能接受;而消费者孙某则以电动车保养手册印得不清楚并且购买时口头许诺三包期是一年为由,必须免费更换或者退车、换车。双方僵持不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砀山县消协要求商家为消费者更换了新电池,同时为消费者提供一份清晰的“三包”保养手册,并对该电动车专卖店的口头许诺不兑现提出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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