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讯(郑爱民 记者徐文智)5月7日,陕西省工商局召开全省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采取十项措施,进一步推进全省企业信息公示工作。
据悉,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后,该局指导全省各地采取积极措施迅速贯彻落实,有效推进了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截至4月30日,全省企业2013年度年报公示率和2014年度年报公示率分别达到69.79%和27.94%,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 10.79%和0.86%。
据了解,该局将采取十项措施进一步推动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质量和效率。一是摸清底数定任务,重点掌握未公示企业情况,责任到人,明确任务、时限抓落实;二是加强宣传不放松,深入企业、市场,逐家逐户宣传,利用电视、报纸、电子屏、微信、QQ等各类媒体,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三是每周通报促进度,坚持每周收集并通报各地公示情况,亮成绩摆问题促进度;四是加强培训提能力,通过再培训,确保工商执法人员充分理解《条例》,上机能操作,咨询问不倒;五是挂钩考核显重视,将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奖优惩劣,对措施不力、工作落后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六是信息保障打基础,做好系统升级改造,确保网站能登录,网上能查询,公示有途径;七是规范内容严程序,盯着问题抓落实,严把数据录入关口,确保登记注册信息公示内容完整、准确;八是扎实工作提效率,以推进行政处罚信息100%公示为目标,严格按照规定的10个工作日时限要求公示抽查信息、完成经营异常名录的列入或移出,确保提质增速;九是督促检查推进程。省局适时派出督导组赴各地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总结经验推广提高;十是协同作战抓配合,省局抓好立法立规,制度衔接,市级局抓好宣传发动、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县(区)局和基层工商所要积极作为,深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督促、辅导其及时公示信息,履行年报义务。
陕西省工商局局长王吉德介绍,本次会议将是一次再动员,在抓好落实的同时切实转变工商监管理念,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形成企业信息公示工作长效机制,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社会共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