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刚
不久前,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了 《关于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6月11日,这三个部门又联合召开了全国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宣布将重拳整治市场秩序,让违法和失信的企业无处遁形,并付出高昂代价。这是自2015年初国家旅游局实施“515战略”后的又一重大举措,旨在彻底整顿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旅游经营行为,建立更安全、更便利、更文明、更舒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市场秩序既是关系消费者利益、旅游行业声誉以及旅游业能否实现健康与可持续发展的大问题,也是涉及多部门权限、责任、作为的复杂问题,正如上述三部门在联合会议上所说,旅游市场秩序问题之所以长期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之间责任不清晰,没有形成合力,更没有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治理机制。因此,要彻底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必须建立常态化且能够实现长期效益的工作机制,长抓不懈,让那些不讲诚信、图谋违法的不良企业不仅不敢违法违规,而且根本没有机会违法违规。
首先,旅游主管部门要勇于担当。虽然部门权限和职能有所不同,但对于旅游市场秩序的治理,旅游主管部门是当仁不让的第一责任人。目前,国家和各级政府都已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旅游主管部门要利用好这个平台,充分发挥该平台的联系、协调、分工和监督作用,把市场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到日常工作的每一年、每一季、每一月、每一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常态化、长效化监管。
其次,创新工作方式,实现综合治理。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推行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把旅游市场治理规范工作长期坚持下去。不仅强调政府主导和部门联动,同时要强调“行业自律”。实际上,行业自律才是建立更安全、更便利、更文明、更舒心旅游消费环境的内生动力。
最后,建立问责制度,各级监管部门应实行督办制度,真正做到各司其职、管理及时、监管到位,对整治不力、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要实行问责,用责任的落实来保障制度的落地和管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