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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
为上海市消保委提起公益诉讼点赞
作者:任震宇


  本报讯(记者任震宇)7月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消协支持上海市消保委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就损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也为一切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点赞”。
  7月1日,上海市消保委就手机预装应用软件引发侵权责任纠纷问题,分别将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起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法院已受理这两起消费公益诉讼案件。这是国内首例被受理的消费公益诉讼。
  中消协新闻发言人表示,中消协对一切依法维权的行为都“点赞”,支持上海消保委的行动。新《消法》明确规定,就损害广大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是中消协以及省级消费者组织的法定职责。公益诉讼制度能更有效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消费维权公益诉讼制度对维护消费者整体利益,依法加强社会治理有重大意义。
  新《消法》实施以来,中消协和全国消费者组织,在各界支持下,积极收集相关案件,开展了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探索。此次上海消保委针对三星、OPPO手机预装软件无法卸载提起的公益诉讼,以及此前浙江省消保委针对实名制购票乘车后遗失车票的消费者必须全额补票所提起的公益诉讼(迄今未获受理),都是全国消费者组织落实消费维权公益诉讼职责的一部分,也为消费者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做出了有益探索。公益诉讼针对的是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诉讼对象大多涉及垄断行业和强势企业,可能遇到各种压力、困扰。下一步,中消协和各地消费者组织将继续强化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责,促进消费维权公益诉讼制度的落实,坚定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克服困难、阻力,坚定不移地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进步。
  中消协新闻发言人表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公益诉讼的推进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相信在依法治国的框架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下,新《消法》确立的包括公益诉讼等一系列新的保护消费者制度,一定会发挥作用,消费者权益一定会得到更好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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