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私买手机◆2版
家长有权退货
江苏南京市民韩女士的儿子小东今年12岁,上小学六年级。6月8日,小东在南京苏果超市营苑社区店,以99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某品牌手机。韩女士经询问得知小东购买手机后,带小东前去超市交涉,并以未成年人私自购买手机为由,要求退货。超市称手机已经使用,无法进行二次销售,无质量问题不能退货,并提出以一半的价格回购。小学生购买手机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作为其监护人的韩女士有权要求超市退还货款吗?
首届“百姓消费”◆4版
征文获奖名单揭晓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联合中国消费者报社、北京晨报社、消费者网等单位举办的首届“百姓消费”有奖征文活动,获奖名单正式揭晓。该项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热烈响应,从4月8日至5月15日,共收到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的近600篇征文作品。来稿作者中有经验丰富的知名作家,也有在校学生,有工作在一线的工商消协干部,也有普通消费者和退休老人。来稿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分享了作者的消费经验与感悟,对宣传“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