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琳 本报记者 徐文智
【案例】2015年5月,西安市消费者罗女士向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称自己已使用4年的宽带突然不能正常续费使用。致电运营商客服得到的回答是要求消费者“升级带宽”,当然这种升级是要多付费的。罗女士认为自己原先的带宽足够使用,不需要升级增加带宽,多次向运营商客服反映,均无结果。
西安市消费者杨女士自2003来以来一直使用某运营商宽带产品。2015年5月19日,杨女士接电话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到营业厅可办理免费升级手续”。次日,杨女士满心欢喜前去办理时却被告知“需把原先119元套餐加价到169元套餐才能升级”,面对如此“免费”条件,杨女士哭笑不得。
【点评】陕西省消费者协会认为,上述案例中,运营商的行为明显存在强迫消费者增加消费支出的嫌疑,在问题发生后不及时解决,已影响到消费者正常生活工作,运营商应尽快解决此事。
企业追求合理利润是应该的,但应以诚信为前提。通信运营商在实际经营服务中,理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切实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诚信、高效的服务,这不但是消费者的心声,也是社会进步的要求。国家提出的“提速降费”除了印在文件中,打在广告上,更应落实到行动中,让广大消费者得到实惠。
经调解,两家运营商均取消附加收费条件,为两位消费者免费升级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