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薛庆西 记者尹训银)山东省临沂市消费者郭先生在当地某理发店办理了一张面值400元的预付费会员卡,店家当时承诺办卡后每次理发收费8元,但郭先生消费近20次后,商家将每次理发收费提高到9元。郭先生与店家交涉无果,投诉到临沂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
临沂市河东区工商局九曲工商所接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来的郭先生投诉后,立即安排工商执法人员对此消费纠纷进行调查处理。经查,郭先生投诉情况属实。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郭先生在理发店办理会员卡时,双方已形成了合同关系。《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理发店不得随意变更约定提高收费。
工商执法人员向店主宣讲了相关法规后,店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为郭先生办理了退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