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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台风取消酒店预订消费者可全额退款
作者:郑铁峰


    ■本报记者 郑铁峰
  【案例】7月9日,浙江省德清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游客王女士的投诉电话,称其原本计划到德清旅游,并在旅游网站预订了当地住宿,但受台风影响,向网站提出取消订单,网站方面称,须经酒店同意才能退款,酒店答复已与网站签订协议,预订酒店后,不能退款。王女士表示难以理解。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近期,德清县消保委共接到3起关于能否因台风过境取消酒店预订的投诉和咨询。德清县消保委工作人员以消费者身份致电旅游网站,询问能否因台风取消预订时,网站表示要通过酒店方面同意。而酒店表示他们和网站之间签订了协议,须按协议办理,且网站一般会在旅游产品页面中加入“预订说明”。其中一项就是“一经成功预约使用日期则视为消费,不可退款或更改日期”。
  【点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受台风影响,消费者无法入住酒店,有权要求退款。酒店和网站之间的协议,并不影响消费者要求退款的权利。最终王女士在德清县消保委的帮助下,拿回了酒店的退款。
  湖州市消保委联合德清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旅游产品要谨慎。网购的旅游产品因消费者所在地、网站所在地和旅游目的地在多数情况下并不一致,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给消费者维权带来一定难度。消费者在预订产品前要慎重考虑,并向当地旅游部门核实信息,一旦遇到合法权益被损害的情况,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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