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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开启南昌企业监管新模式
作者:余经纬 朱海


    ■余经纬 本报记者 朱海
  以前在消费过程中,根本无法获知商家的基本情况。现在不一样了,消费者只要打开手机,搜索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输入企业的注册号、名称、法定代表任意一个信息,就可以查询到商家的基本情况,而且还能根据不同的颜色标识,了解企业的信誉度,非常便捷。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企业准入关口放宽成为新注册企业数量增长的最大动力。为了能够有效实现宽进严管,从2014年10月开始,江西省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研发推出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依托全市企业监管大数据中心,形成了以企业“经济户口”为基础的信息化监管体系。企业监管警示系统自今年5月1日试运行以来,实现了128万余人次的社会公众点击量,受到广泛肯定。
建立“经济户口”实现集中监管
  2014年7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后,让一直在思索如何应对商事制度改革给市场监管带来新挑战的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徐云辉眼前一亮。他马上找来相关负责人,分析说:“企业注册条件和程序的放宽,导致企业注册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大量的新办企业一方面激发了市场活力,但另一方面却因新增企业良莠不齐,给市场环境带来了新的隐患。我们应该抓住机会,深入贯彻落实对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改革举措,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的新路子。”
  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陶成告诉记者,从去年10月开始研发的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就是一个全市企业监管大数据中心,通过网络接入到各行政部门的监管系统和投诉举报系统,自动抓取采集企业信息,相当于为企业建立了一个公开的“经济户口”,然后按照“一户一档”集中监督管理。
  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主任邓斌介绍说,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由一个中心、两个平台、三项机制构成。其中,“一个中心”指的是全市企业监管大数据中心。这个系统会运用统一的编码,通过网络接入到各部门的监管系统和投诉举报系统,自动抓取采集各部门的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自主公示信息、社会监督信息、监管信息、企业财产状态信息、企业司法判决信息等六类企业信息;“两个平台”就是企业监管警示系统的两大功能,体现在面向公众的“公示平台”和面向监管部门的“业务平台”;“三项机制”则是信息公示机制、联动监管机制、联合惩戒机制。
  邓斌说,有了这个系统后,每天登记的新办企业,都可以根据行业分类和经营范围自动推送至各个需要后置许可的部门;部门认领后,对企业进行跟踪监管。同时,系统也会通过多种方式向企业发送许可证办理的告知信息,监管部门则根据系统提示依法处理。这种“部门认领,企业认知”的方式,从根本上厘清了各自职责,让“该谁来管、怎么来管”的问题变得一目了然。
联通公示数据促成联合监管
  今年5月1日,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正式上线试运营。截至目前,已采集了全市11万户企业、22万多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基本信息及10万多条企业年报信息,同时还实时采集了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9家试点单位对企业的许可、处罚等信息。除此之外,该系统还设置了消费警示查询,导入了12315投诉数据,企业是否有被投诉记录、投诉内容、处理结果等,消费者随时都可以查询到。
  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处长张志刚告诉记者,不仅普通群众随时可以通过该系统了解企业的相关信息,相关监管部门也可以通过该系统,认领每天更新的市场主体信息,对需要进行后置审批的及时跟进,同时把许可信息反馈到系统平台,防止出现监管“空白区”,真正实现部门监管信息共享。
  张志刚介绍说,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自动采集企业被行政处罚和其它违法信息后,自动生成监管分类,并采用国际通行的用颜色区分预警类别的做法,用黄色、橙色、红色三种不同的颜色对违法失信企业进行警示。这一分类结果,完全可以作为社会公众查询、监管部门分类监管和奖惩兑现的依据,实现“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目标。
  陶成认为,通过系统将企业的信息公示,可以让“信用软约束”大大增强约束力。今后,银行贷款、融资合作、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都将以此为依据,设立相应的门槛,让失信违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通过系统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则可以让“单一监管”变为“联动监管”。今后,各政府部门共享系统监管平台,并运用大数据联通起来,将有效的许可、处罚等信息在系统中推送至各个相关部门,解决了“数据孤岛”问题,使部门左右、业务上下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最终实现联合惩戒机制,让守信者得“利”,让失信者失“利”。
“留痕管理”实现“双管”
  徐云辉介绍说,以“大数据、大监管、大运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基本实现了企业监管从事前审批把关监管到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较好地解决了“宽进”后,登记机关、后置许可部门和企业三者之间信息断层、监管缺位和失位的问题,有助于促进社会诚信和法制社会建设,有助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部门执法,更有助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张志刚告诉记者,新型的监管体系有一个重要特点,那就是“留痕管理”。不仅把企业的经营行为记录在案,而且相关部门的监督行为也被记录留底,并作为考核单位、追责的重要依据,既监管了企业,又对相关部门的监管行为进行了监督,也就是“双管”。一旦出现监管问题,就可以倒查追究责任,从机制和源头上减少监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推动了相关部门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落实到位。
  陶成向记者介绍说,随着系统大数据的不断完善,这一新型监管体系将全方位展现企业的经营行为,相当于为企业构建了一个实时动态户口,社会各界都可以通过警示系统了解每家企业、商户被投诉和处罚等信息,从而直观、高效地选择优质服务,挑选合作伙伴;另一方面,发挥了各个社会组织和部门的监督作用,为逐步实现“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共治”目标探索出了一条清晰的道路。同时,这些客观数据的展示,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且强大的基础支撑,为健全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供强劲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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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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