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讯(王团超 记者洪敬谱)新《消法》自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后,《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也进入修订阶段。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依据职责,召集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和消协秘书长,开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建议稿)讨论会,为《条例》修改献计献策。
讨论会上,淮南市消协从立法角度出发,结合调解消费纠纷出现的各类问题,提出了数十条修改建议和意见,为《条例》的修订建言献策。淮南市工商局、市消协还与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和消协秘书长就日常维权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热点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