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讯(覃勇 记者刘文新)重庆市璧山区消费者罗先生花费1350元,购买了一双知名品牌皮鞋,没想到穿着当天就出现脱胶现象。经璧山区消费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商家为罗先生退货,并赔偿800元。
今年5月30日,罗先生看到重庆市璧山区一家鞋店正在“清仓处理”一款知名品牌皮鞋,原价4500元,现价只要1350元,便购买了一双。没想到,当天穿着这双新皮鞋没走多远,鞋底就出现脱胶现象。罗先生当即拿着皮鞋到鞋店要求退货,遭到拒绝,商家的理由是“特价处理商品不予退换”。
罗先生无奈向璧山区消委会投诉,消委会调查发现,该皮鞋生产日期为2008年,库存时间长达7年,出现脱胶情况,可能与库存时间过长有关。
经多次调解,双方于近日达成协议:商家退回鞋款,并赔偿罗先生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