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讯(记者洪敬谱)近日,安徽省工商局公布了该局2014年第四季度对阜阳、合肥、六安、滁州等地市场上销售的电暖器、电热毯的抽检结果。其中,9组产品不合格。
本次检验项目有: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泄漏电流、电气强度、内部布线、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缆和软线、外导线的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接头、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
此次抽查的60组电热毯中,有6组质量不合格;抽查的60组取暖器中,有3组不合格。不合格的样品中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缆和软线。
此外,安徽省工商局称,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合格存在触电的安全隐患。输入功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主要是功率小于标准要求范围,电暖器功率不够就会影响使用效果,需要更长时间达到取暖的目的,消费者在购买电热毯和电暖器时要认准产品是否有“CCC”认证标志,仔细查看产品的标志和说明,并尽量在大型的电器商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