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今年第二季度对成都市温江区、新都区、青白江区、都江堰市、崇州市、彭州市、邛崃市、郫县、金堂县、大邑县、新津县、蒲江县等区域内的成品油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汽油进行了质量抽检。抽检结果显示,有2批次的车用汽油不合格。
本次抽检主要对车用汽油的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甲醇含量、氧含量、甲缩醛、N-甲基苯胺、铁含量等指标进行了检验。2批次不合格汽油分别抽检于彭州市利安加油站和彭州市天彭镇农机管理服务站,不合格项目是研究法辛烷值未达标。
工商部门已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