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今年第二季度对成都市金牛区、锦江区、青羊区等区域内的眼镜专卖店及专业市场销售的眼镜(太阳镜、老视成镜)进行了质量抽检,其中1个批次,即在成都公场直通车眼镜有限公司蜀汉路店抽检的标称江苏东方光学有限公司生产的“海伦凯勒H8342-N11R-1”太阳镜,抽检结果为不合格。
本次抽检分别对太阳镜的标志、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棱镜度偏差、光透射比、光透射比相对偏差、平均透射比(紫外光谱区)、色极限、交通讯号透射比、防紫外性能等主要指标进行检验;对老视成镜的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装配质量、标志、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两镜片顶焦度互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光学中心高度、可见光透射比等主要指标进行了检验。
结果显示,本次抽检的老视成镜全部合格,个别太阳镜不合格。“海伦凯勒”太阳镜不合格项目为光透射比。光透射比项目主要检测镜片对佩戴者视力影响的程度,不同类别的太阳镜有不同的光透射比要求,光透射比不合格会影响佩戴者的视力。
工商部门已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