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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人名币”莫成开学第一课
作者:符向军


  改革时代,学校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想办法完善财务管理,使用更合理的方式收取学杂费用,而非因循守旧、抱残守缺,更不能为了自身管理方便和财务的“省事”,给家长、学生和班主任带来不便,甚至让他们被迫行违法之举。
■符向军
  开学了,一些学校的学费都由班主任代收,因担心收到假币,学校要求家长在缴学费时将孩子的姓名写在人民币上,一张张崭新的人民币因此变成了“人名币”。(据9月4日《华商报》报道)
  开学第一天,几百几千学生集中缴纳学费,确实会让财务部门应接不暇,于是近年来许多学校把收学费工作分解到各个班级,由班主任代收代缴,这不失为一个办法。但这无疑也增加了班主任的工作量,并让其面临收取假币后损失自担的风险。于是,让家长或者学生在人民币上签名,以便于追溯假币的“来源”和认领,似乎是无奈的选择。
  但是,人民币变“人名币”,收“人名币”成为学校开学“第一课”,如此别样的“景观”委实不雅不妥。既是对家长、学生的一种不信任,更是对人民币的不尊重、不爱护。人民币是国家法定货币,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其中,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包括故意损毁、伪造变造买卖或随意使用人民币图样等。把人民币变“人名币”,破坏了人民币的整洁度和信誉度,涉嫌故意损毁人民币,并影响人民币的流通使用或缩短人民币的流通寿命。
  可见,在人民币上签名做标记,把人民币变“人名币”,虽说出于无奈,却是违法有害之举。如果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的话,按《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根据情况不同,可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担心收到假币可以理解,但也不该出此下策,否则有辱师名。
  事实上,在电子支付时代,以“人名币”避假抗假的土办法早已落伍。防止收到假钞有多种方法,除了增加财务人手、配备验钞机、请银行工作人员上门办公等,更可以使用支付宝、POS机刷卡,也可以由家长通过网银直接给学校转账,或可事先到各银行网点汇款,然后将明细交易凭条交给校方等,避免开学第一天出现扎堆缴费、疲于应付的状况。改革时代,学校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想方设法完善财务管理,使用更合理的方式收取学杂费用,而非因循守旧、抱残守缺,更不能为了自身管理方便和财务的“省事”,给家长、学生和班主任带来不便,甚至让他们被迫行违法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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