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专车的管理不是“一刀切”变更营运属性,而是精细到行驶里程管理,相信专车服务者不会有怨言,对出租车从业者也相对公平。
■盛翔
互联网约租车(俗称专车)监管意见最快将于本月公布。该意见将对参与网约车运营的平台公司、车辆、司机做出新的要求,对于加入网约车平台的私家车需将车辆变更为营运车辆。要实行差异化服务,网约车运价要高于出租车定价的50%。(据9月10日《经济参考报》报道)
专车早已是不可否认的普遍存在,受到公众欢迎和市场肯定。倘若专车监管意见如报道所述即将出台,这个新兴行业将因此获得合法身份,意味着法规层面对其创新服务模式的肯定,当然令人欣喜。只不过,诸如要求运价高于出租车定价50%之类的规定,难免让人有些费解,这与“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改革精神或有抵牾之处,而且不大符合自由竞争的要义。很显然,如果专车运价显著高于出租车,势必让专车服务失去竞争力,以致在市场中无法生存。
与对专车运价的严格限制相比,要求加入专车平台的私家车变更为营运车辆属性,才是真正让这个新兴行业感到“窒息”的新规。因为这必然让私家车主加入专车平台的意愿大幅降低,没有车主会为了挣这点小钱而让车辆提前报废——改为营运车辆属性后,8年就得强制报废,除非专职跑专车,否则私家车从事专车服务势必得不偿失。而得不到大量私家车的支持,专车要想搞起来必然很难,这会使专车服务倒退回原有的租车模式。
要求私家车从事专车服务时必须变更营运属性,貌似是为了出租车行业的公平,但专车毕竟不是出租车,不是24小时专门从事营运服务的,这一点在行驶里程上应该会有明确的区分。当然,不排除有人专职跑专车,对这种车辆要求变更营运属性无可厚非。问题是,不应该因为专车中有这样的专职车辆,就要求所有专车无论营运里程多寡,都必须变更营运属性。事实上,相比“一刀切”变更车辆营运属性的硬性规定,完全可以用更精细化的管理方式。
出租车8年后强制报废时的行驶里程,应该是有一个统计数字的,比如网上的数据是,一辆出租车一年的行车里程是13万到18万公里。因此,完全可以将强制变更营运属性的规定,变更为只要专车行驶里程达到出租车报废时的平均里程数,就需要强制报废。作为例外情况,如果专车尚未行驶满8年就已经达到报废里程数,则允许推迟到8年车龄时再强制报废。
如果对专车的管理不是 “一刀切”变更营运属性,而是精细到行驶里程管理,我相信专车服务者不会有怨言,对出租车从业者也相对公平。否则,如果只要是专车就必须变更营运属性,恐怕无异于对专车的扼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