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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朔州假酒惨案为受害者伸张正义
作者: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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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姚敏
背景
  在我国假酒致人伤亡的“血泪备忘录”上,有一起震惊全国、伤亡人数众多的案件,这就是1998年的山西朔州特大假酒案。
回顾
  对山西朔州、大同等地的人们来说,他们没想到1998年春节会成为一个悲伤之节。因为喝了不法分子以甲醇代替酒精勾兑的假酒,当地700多人中毒,27人身亡。朔州市平鲁区和大同市灵丘县是受害最严重的两地。
  是谁制造了假酒?假酒又是如何销售、扩散并伤及人命的?事态最新进展和救治情况如何?大年初七,还在春节假期的本报两名记者被报社紧急派往山西调查采访。
  记者先赶到大同市了解到,灵丘假酒中毒已得到有效控制,所有中毒群众都得到救治。2月7日,记者来到朔州市平鲁区井坪镇西水界乡交界村。走进因假酒猝死的壮年男子张海的家,记者看到了张海之妻和5个尚未成年的子女,最小的只有5岁。张海家的现状,是假酒案受害家庭的缩影。
  记者了解到,朔州死亡的19人中多为农民,年龄基本在30~50岁之间。他们上有老,下有小,既是家庭唯一的经济来源也是重要的精神支柱,他们的死,对这些家庭来说不亚于天倾地陷,家庭因此陷入困境。
  记者还先后走进了酿制朔州悲剧的祸首杨万才和“造假狂人”王青华、王晓东所在的胡兰镇贯家堡村、王家堡村的家。在太原市南郊区南堰村,记者还探访了卖给王青华甲醇的宇誉溶剂加工部负责人陈广义的窝点。
  出大同,奔朔州,探文水,访南堰,追根溯源,记者发现,从甲醇勾兑成有毒散装白酒销到消费者手中,其中至少要经过五六道环节,如果任何一个环节有人把关,这起祸害三晋、建国以来罕见的假酒案就不会发生。但令人痛心的是,每一个要害环节都大开绿灯。痛定思痛,记者总结出“经济法盲”埋下隐患、“执法不严”导致灾难、“打假”需要社会合力等“三大”教训,强调亡羊补牢犹未晚,但愿经过这场劫难后,类似惨剧不会再重演。
  冒着刺骨的寒风,从政府部门到造假窝点,从农民家庭到看守所、拘留所,记者历经十余天深入的调查和艰辛的采访,不仅写出动态消息,还采写了“1·26”特大假酒中毒案系列报道共4篇深度调查稿,分别是《悲城朔州》《人命关天———山西省抢救假酒中毒群众纪实》《“造假狂人”在这里》和《痛定思痛》,拍摄了许多珍贵的新闻图片。
影响
  在本报重磅报道陆续推出和同行跟进下,国家工商局又派出7个工作组赴假酒流散地区监查,查封、追回假酒。各地迅速行动,对生产厂家、经销企业全面突击检查,严厉查处制售假酒行为,同时开展对制售假酒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此后,酒业市场获得极大规范,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假酒逐渐走向绝迹。同时,造假者也被送上审判台,得到应有的惩罚。
  “为受害者祈福,愿惨剧不再重演。”本报文章刊出后广受社会关注,来自全国的热心捐助流向受害者家属。《“造假狂人”在这里》获第13届中国产业经济好新闻评选三等奖,图片获1998年度全国专业报新闻摄影年赛金奖。假酒事件被包括中央电视台、本报等十大媒体评为1998年“3·15”侵害消费者权益十大新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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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版:回顾篇·捍卫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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