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何永鹏
背景
20世纪90年代,我国奶粉行业进入发展快车道。由于国内需求的大幅释放,国内奶源已经不能满足消费者对于乳制品的需求,部分企业开始铤而走险造假。然而,奶粉造假问题被行业的快速发展所掩盖,并未引起各方重视。
回顾
2003年12月16日,安徽合肥一家媒体刊发了一则四五百字的小消息,称该省阜阳市人民医院接诊了几位患有营养不良综合征的“大头娃”,这些婴儿的主要营养来源均为奶粉。“大头娃”患营养不良综合征是否因喂食劣质奶粉所致?当地是否还有更多的“大头娃”?12月18日,本报编辑部派出两名记者赶赴阜阳展开深入调查。
安徽阜阳是我国主要农民工输出地之一,不少年轻的农村父母在孩子出生后不久就外出打工,把孩子托付给家中老人抚养,用奶粉喂养孩子在当地农村非常普遍。“头大身子小,身体虚,反应迟,皮肤溃烂,内脏肿大……”12月20日,阜阳市人民医院儿科刘主任向记者介绍说,2003年四五月份,该院忽然连续接诊了20多位“大头娃”患儿,这引起医生们的警惕。
医生询问患儿家长后了解到,这些患儿全部来自农村,全吃人工喂食的奶粉。经检查,患儿血液里的蛋白质成分明显缺乏。“这以后,只要是接到这样的患儿,我们就要求家长马上换奶粉。”据该院儿科张副主任介绍,长期食用劣质奶粉的孩子由于缺乏身体发育所必需的各种营养要素,往往会出现造血功能障碍、内脏功能衰竭、免疫力低下等情况,一旦出现病变,抢救难度很大。
在医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儿科8号病房,这里住着3位“大头娃”患儿。
其中一位是临泉县土坡镇大刘村村民王刚的7个月大的女儿。孩子已住院一个月,生下来重3.5公斤多,现在才4.5公斤多一点。一个月前还在山西打工的王刚,拿着一包标称为“小牧人贝贝1段”的奶粉告诉记者,他女儿一直吃这种从镇上批发来的奶粉,10元钱1袋,总共吃了40多袋。“一开始孩子特别喜欢喝,因为这种奶粉很甜,喝了四五个月就不喝了。后来喝的是奶,拉的还是‘奶’,好像不消化”。
根据阜阳市人民医院住院记录上记载的“大头娃”患儿家庭住址,记者赴该市临泉、颖上、阜南等县农村乡镇寻访到多位患儿家长,进一步掌握了“大头娃”主要用奶粉喂养以及喂食奶粉涉嫌劣质的情况。
阜阳市卫生防疫站向记者提供了5份阜阳市人民医院住院患儿的家长送检的婴幼儿奶粉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均为不合格,尤其是蛋白质含量均远远低于国家标准——国家标准规定每100克婴幼儿奶粉中的蛋白质含量为12-18克,而5份报告中,最高的不超过7克,最低的才1克多一点。
影响
该报道见报于2003年12月30日,是中央媒体中最早披露安徽阜阳劣质奶粉“大头娃”现象的深度调查报道。随后,《文摘周报》、光明网、新华网等媒体进行了转载,引发公众对“大头娃”的关注和同情。2004年4月,全国更多媒体聚焦阜阳“大头娃”。不久,国务院组成调查组奔赴阜阳,一场大规模的针对劣质奶粉的打假行动在全国拉开了序幕。
2004年9月,该报道获评第14届中国新闻奖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