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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买机票信息泄露被骗近3万元
携程南航推责 消费维权犯难
作者:尹训银


    ■本报记者 尹训银
  “我通过携程网给孩子订了一张中国南方航空公司长春到济南的机票,3天之后被骗子利用我在携程网上留下的信息骗走了28077元钱,骗子是怎么知道我留给携程网的购票信息和手机号码的呢?我的损失又该由谁来赔偿呢?”近日,家住山东省东营市的于先生向本报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骗子下套
  据于先生介绍,今年10月13日,他通过携程网给女儿订了一张南航10月17日长春飞往济南的机票。10月16日晚上20点06分,他的手机突然收到一条短信,内容为“尊敬的某某旅客您好!很抱歉通知,您预订的CZ6441长春-济南10月17日08:05:00-10:00:00起飞的航班因机械故障已取消,请联系航班改签专线:4006760726(注:每位旅客改签需收取20元工本费,改签成功后由民航赔付航班延误险补偿200元整)【南方航空】20:06”。
  于先生告诉记者,因为短信的内容非常准确,尤其是姓名、航班、班次都没有错,所以他也就没有多想,立即将信息内容转告了女儿。随后,于先生拨打了短信中留下的客服号码。对方告诉于先生如需要改签,要先通过网银付20元工本费,改签成功后再由民航赔付航班延误险补偿200元,接着给了于先生一个收款人的账号和姓名。为了不引起于先生的怀疑,对方还故意与于先生核对了乘机人的身份证号码。因所有信息都正确,于先生就按照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把20元钱转了过去。
  后来,于先生发现,自己账户上不但没有收到200元补偿,反而连28077元余款也没有了。这时于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赶紧打电话到南航进行确认。南航客服工作人员经查询后告诉于先生,他原先的航班并没有取消,更没有出现任何机械故障。于先生立即报警。第二天一早民警和于先生一起到银行冻结了对方的账户,但是钱已经被对方转走了。
商家推责
  10月26日,记者拨通携程网客服电话。客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于先生10月13日从携程网订购了一张南航的机票,但携程网没有通知于先生需要改签。如果要为消费者办理改签手续,携程网会给消费者发送短信进行确认,不会收取20元工本费,即使是收费也不会让消费者把钱转入个人银行卡。“对于消费者订票时留下的手机号码,携程网是会为客户保密的。所有于先生的订票信息,除了手机号码以外,中国南方航空公司都会知道。现在高科技犯罪手段越来越高,有时客户信息也可能会被泄露。”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客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0月13日于先生的确是通过携程网订了一张长春至济南的机票,至于于先生的个人信息是怎么泄露的我们也不知道。南航公司保证每位顾客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如果有顾客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近日,记者多次拨打于先生短信内容里提供的改签专线4006760726,结果语音自动提示为“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停机”。
专家支招
  近日,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凯凯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和工信部去年颁布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和存储用户信息的过程中要保证信息安全,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目前诈骗分子获取信息的方式无非是利用旅行网站的安全漏洞,通过技术手段进入网站服务器盗取用户个人信息,或者收集、保存用户个人信息的航空公司、旅行网站的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将个人信息泄露给诈骗分子。由于消费者很难判断泄露其个人信息的主体,也很难知悉具体的泄露方式,通常无论去找哪一方维权,都可能会遇到对方推卸责任的情况。消费者如果报警,一般还需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找到泄露其个人信息的主体,然后再追究其民事侵权责任。
  谢凯凯认为,消费者与航空公司、旅行网站之间都存在合同关系,保障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是基本的合同义务。如果确系航空公司或者旅行网站没有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消费者个人信息外泄并遭受其他损失,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航空公司和旅游网站之间的责任划分,以及各自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由航空公司或者旅行网站各自举证。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高级经济师王云鹏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严禁经营者搜集与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无关的消费者信息。经营者对消费者的姓名、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情况、居住地址、身份特征、健康状况、收入及财产状况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消费者或者其代理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
  王云鹏对记者说,从于先生反映的情况和记者调查看,携程网和南方航空公司都证实于先生的确订购了机票。由于信息泄露,于先生遭遇诈骗,于先生应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于先生的损失,可向携程网要求赔偿,如协商不成,可向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投诉,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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