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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低档消费套餐被拒
福建明溪电信涉嫌强制“优号”用户消费
作者:张轩宇 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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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明溪电信向福建省消委会回复称该号过户需预存2万元,每月保底消费600元。 
图2“明溪电信协议书上要求该号过户须预存3万元,每月保底消费800元。
◆【被投诉对象】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
◆【投诉主题】因手机号是“优质号码”无法停机保号、无法选用低价套餐
◆【投诉人】消费者陈先生
■张轩宇 本报记者 张文章 文/摄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以下简称明溪电信)不允许我把每月59元的套餐改为低档套餐,这种做法过于苛刻。”10月初,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消费者陈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自己有手机不敢用,一开机就不得不选用高档消费套餐。
消费者:
“优号”惹来事端

  陈先生告诉记者,2012年,他因身份证丢失,借亲戚连某的身份证购买了一个尾号为7777的电信天翼优质号码。明溪电信业务员称,该号码只需要预存1万元,每个月保底消费300元,两年保底消费协议期过后便可以更改为任意套餐并过户,再无其他要求。2014年,两年保底消费协议期过后,陈先生以连某的名义把套餐改为99元/月4G套餐。
  然而,2015年3月4日,当陈先生准备将该号码从原户主连某过户到自己名下时,却被明溪电信告知:该号码过户后,需预存3万元,月保底消费800元,使用期间不得办理改名、过户。今年3月26日,陈先生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申诉保底费用过高等问题。经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明溪电信允许该号码过户时免预存、免每月800元保底消费,但需办理“乐享59元4G套餐”,同时要求该号码在用期间不可变更为低于59元/月的套餐。为此,明溪电信给陈先生提供了一份协议,其中明确要求陈先生今后在使用该号码时不得选用低于59元/月的套餐,不得办理改名或过户。若要过户须按“优号”规定执行“预存3万元,月保底消费800元”条款约定。
  由于双方是电话沟通,陈先生当时口头答应了对方的部分款项,但未签字认可,而明溪电信则直接将该号码的套餐变更为59元/月。陈先生认为,该号码已经过了两年保底消费协议期,应该可以自由选择资费套餐,加上自己现已下岗,每月的生活费仅300元,无法承受每月不低于59元的电话费,希望能变更为10元/月的套餐(非4G)或6元/月的套餐(4G)。
明溪电信:
须每月最低消费20元

  8月10日,陈先生就此问题向工信部门申诉。经协调,明溪电信告知陈先生,系统已升级,4G号码无法退回3G,因此不能办理10元套餐(非4G);同意为其将59元/月的套餐变更为“飞young4G大众卡(上网版)20元/月”套餐。陈先生对此表示同意,但他提出增加“不要求终身保底消费”或“可申请停机保号”时,却被明溪电信拒绝了。明溪电信认为,已经为陈先生做出了相当大的让步,所以要求今后陈先生不能选择低于20元/月的套餐,且不得办理停机保号。陈先生认为明溪电信的要求过于苛刻,于是向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寻求帮助。
  9月9日,中国电信福建分公司客户服务与质量监督部就此事回应福建省消委会:接贵会转来用户投诉后,我司于9月8日联系用户进行沟通解释,其不同意我司在协议中说明“在用期间不得办理停机保号、改名、过户、及保底消费不得低于20元”条款,故双方未达成共识。
  此后,陈先生向三明市政府信访部门投诉。10月12日,在三明市12345政务平台上可以看到明溪电信就陈先生的投诉回复三明市信访局:经特别审批,同意该号免预存免保底、办理“飞young4G大众卡(上网版)20元/月”套餐。
  10月14日,明溪电信回应本报记者称,电信公司已经对陈先生做出了很大的让步,如“免预存、免保底”,因此每月保底消费不能低于20元了。记者问,“免保底”承诺与“每月保底消费不得低于20元”的条款是否矛盾?明溪电信称,对三明市信访局的回复中所称的“免保底”是指免去600元/月的保底消费,而20元/月已经是费用最低的套餐了。然而,记者了解到,电信4G还有更低的资费收费方式,如4G易通卡每月只收6元。
  陈先生对“每月保底消费不得低于20元”表示不满,他说:此前与明溪电信并无合同约定,凭什么要终生都消费20元/月以上的套餐?且选择20元/月套餐后,还不能自由选择停机保号?
律师:
用户有自由选择权

  福建科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白奇龙认为,陈先生所拥有的尾数7777的手机“优号”存在两个法律关系,2012年至2014年期间,该号在连某名下,连某依据合同约定已经履约完毕,明溪电信无法提供对该号有特殊约定的合同,说明该号码可以自由选择资费套餐。
  连某将号码转给陈先生,陈先生应与明溪电信重新签定协议。从目前的情况看,双方并未达成一致协议。《消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依据工信部《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停机保号业务资费上限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手机停机保号业务资费的上限标准为5元/号/月。停机保号期间,附加在手机上的其他业务功能,一律不得再收取费用。
  “综上所述,明溪电信要求陈先生保底消费20元/月,且不得办理停机保号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应是无效的。”白奇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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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号”收费处于灰色地带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优质号码”保底消费金额随意性大,弹性非常高,同一家通信公司的省市各级分公司对“优号”保底消费金额的要求各有不同。
  记者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客服了解到,陈先生尾数为7777的3G号码属于8级 “优号”,该号码附带内部协议,即号主使用期间,每月保底消费100元;而不是像3年前电信业务员介绍的那样,每个月保底消费300元,两年协议期过后便可以更改为任意套餐、过户,再无其他要求。
  记者以尾号8888的手机号码为例,查询福建省各通信运营商对此“优号”的规定。中国联通客服称,协议期后,该号码可以自由过户,且不再要求重新预存与“优号”等级匹配的金额。而中国移动则要求在协议期后重新预存与该“优号”等级匹配的金额,并需要接受保底消费要求。中国电信则表示,协议期后要看具体的号码,不同号码附带的协议不同。
  协议期后4G手机号码都能正常停机保号吗?以福建省各通信运营商的4G手机号码为例,记者调查发现,联通、移动、电信的客服都表示协议期后的4G号码都可以正常停机保号,停机保号期间仅收取每个月5元的停机保号费。
  业内人士指出,号码的等级是运营商自己定义的,通信主管部门并无明文规定。2003年开始施行的《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取得号码使用权后,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拍卖用户号码资源,不得向用户收取选号费或占用费。”然而,由于国家没有法规对运营商进行约束,也没有要求限制个人或单位买卖手机号码的数量,使得监管出现空隙。商家倒卖稀缺号码资源牟利,“优号”的价格被越炒越高。事实上,有关“优号”的各种约定及收费均处于灰色地带,难以见光。各级通信运营商往往通过增加预存款和保底消费额避开直接收取选号费或占用费的“雷区”。
(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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