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照重
日前,记者从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召开的规范网购消费市场秩序会议上获悉,今年1月1日至11月9日,该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共受理网上购物类电话1469件,其中投诉431件。今年前10个月,有6个月网络交易消费维权指数超过100,维权压力较大。根据消费者投诉,该局发布了电商行业存在的十大网购陷阱。
图片与实物不符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一些经营者利用消费者只能通过语言描述、图片展示等了解商品信息的特点,在宣传中借助夸张的推销辞令、非实拍图片、虚构的交易记录或交易评价,突出性能优点,遮盖自身缺点,让原本平常甚至劣质的产品,在“被包装”之后成为了精美的“畅销品”。
商品质量不过关
在消费者投诉中,商品质量问题最多。有些经营者销售的商品外包装、实物、说明书三者内容不符,有些进口产品的包装盒上都是外文,没有中文标识;有的店铺用仿品冒称正品,甚至违法销售“三无”产品、违禁品、走私货品;有的团购网站,只求赚取中间差价,以低折低价美图诱购,消费者得到的商品却是残次品、仿真货、二手货。
以低价诱惑顾客
为了扩大宣传,提高自身影响力,不少经营者打出超低价格,吸引消费者。然而在低价的背后,商品或服务的质量难以保证。一些不良商家利用部分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从不正规的进货渠道获得商品,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实体店标价上千元的首饰、化妆品只卖100多元,采用低价的方式向消费者推销假冒伪劣产品。
领券容易用券难
在大型节庆活动促销期间,大多数商家都会进行发放优惠券、返款红包等活动,但参加活动的商品却很少,或者利用限制使用时段、规定满额减免等手段限制优惠券的使用,消费者最后往往是拿着优惠券却无法使用。
预付定金猫腻多
部分网上商家设置了预付定金制度,以参与预定的消费者越多、商品的成交价格越低来吸引消费者,促使消费者在不知道最终成交价的时候支付了定金。同时,商家又规定,如预付定金后在限定期限内不支付尾款,则定金归商家。如果届时商家无法支付货物,则只退回定金。商家的做法违反了《合同法》中有关经营者不履行义务需两倍退回定金的规定。
特价商品难供应
网上商城往往以某样“特价”商品吸引消费者进店消费,并设置满额免运费的“门槛”,从而带动其他商品销售。然而,不少消费者却反映,支付货款后,店铺里“特价商品”往往“缺货”“售罄”或者“备货不足”,消费者又不想支付邮费退回其他商品,导致利益受损。
售后服务难保障
在网购消费领域,很多商品尚未实现全国联保,在此情况下要想得到售后服务,必须把商品寄回给网商,这个过程往往受到网商的诚信度、物流的安全性和速度、维修期等问题的制约。此外,一些网店经营者不提供购物发票和相应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常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换货。特别是一些团购网站,建设成本低,准入门槛低,资金规模和资源有限,发生消费纠纷后,由于团购网站与商户间职责不明,很难在短时间内解决售后问题。
黑客木马骗钱财
最近几年,以钓鱼、木马为特征的网络诈骗产业链初步形成,威胁网购消费者利益。黑客通过木马病毒程序或钓鱼网站等形式进行欺诈,消费者网购资金可能并未支付给真正的卖家,而是被黑客劫至第三方支付平台,继而流进骗子的账户。
物流配送问题多
一是当消费者在网上购买的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毁时,网站、产品供应商、快递公司之间互相推诿,推卸责任,责任不清导致消费者难以获得赔偿;二是如果消费者不进行保价,遭遇损坏或丢失,快递公司规定只按运输费用的几倍赔偿;三是某些快递公司自行规定消费者先签字后才能验收,但当验收发现商品缺失或损坏,又以消费者已签字为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四是快递公司在自制的格式合同中,限制消费者的索赔时效;五是商品不能按时送达,快件不快;六是送货不到位,额外增加收费。
信息安全无保障
网络消费中,消费者需要提供与交易有关的个人信息,如姓名、住址、电话、个人邮箱等,一些商家为了扩大销售额,在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不停地发送推销广告到消费者的邮箱;更有甚者,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将消费者的信息卖给他人,使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与隐私迅速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