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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护眼台灯晃花眼
作者:岳纲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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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岳纲举

  近年来,很多家长为了保护孩子的视力,纷纷为其购买护眼台灯,使得各类护眼台灯在市场上销售火爆。然而,护眼台灯的质量状况却令人担忧。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布的护眼台灯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指出,许多质量低劣的护眼台灯不但起不到护眼作用,反而可能损害视力。那么,这样的市场乱象是如何造成的?

检测结果:

超九成产品不合格


  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护眼台灯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护眼”这一说法目前并没有科学定义。据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有关负责人的介绍,针对护眼台灯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他们于近期组织开展了护眼台灯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从市场上采集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注有“护眼”或“无频闪”字样的台灯32批次,主要参照国内外读写作业台灯和有关照明标准要求,对与市场宣传的护眼功能有关的闪烁、照度及照度均匀度项目进行了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共有30批次样品不符合要求,占总批次数的93.8%。其中,8批次产品的闪烁项目检测值超过了低风险限值要求,占总批次数的25%;28批次产品的照度过低或照度均匀度超过限值,占总批次数的87.5%。本次检测还同时采集了28批次普通台灯进行比对监测。结果显示,有22批次产品不符合本次监测要求,占总批次数的78.6%。其中,有11批次产品闪烁项目检测值超过低风险限值,占总批次数的39.2%;21批次产品照度过低或照度均匀度超过限值,占总批次数的75%。另据监测结果,护眼台灯产品并不一定比普通台灯更能保护眼睛。

市场乱象:

无护眼不台灯


  “防炫目、抗疲劳、抑近视、护眼又护脑”,走进超市或批发市场的文具柜台,随便拿起一款台灯,便可看到其包装上标注的“护眼”“防炫目”等词汇;随便登录一家购物网站,输入“护眼台灯”关键字,便可看到数千条产品信息,可供选择的范围非常广泛。

  记者日前走访市场发现,号称有护眼功能的台灯种类繁多,价位从几十元到上千元甚至数千元不等。除了普通白炽灯类型的读写台灯外,其余无论是LED台灯、钨丝台灯还是荧光台灯,统统被贴上了“护眼台灯”标签。

  在北京某小商品批发市场一家销售台灯的店铺,店主主要为记者介绍了两款护眼台灯,它们的包装上均印有“护眼”“无频闪”字样,其中一款可折叠台灯的售价为45元;另一款台灯虽然品牌相同,但功能比第一款多了一些,所以售价也高些,为58元。记者看到,这两款台灯做工粗糙,虽然贴有“合格”标志,但没有国家认证的“3C”标志。记者询问店主,这些台灯的生产厂家在哪里?对方没有直接回答,而是不停地向记者介绍,这些都是品牌产品。记者询问若灯泡坏了到哪里更换?对方表示:“台灯安装的就是一般的节能灯泡,到哪里都能更换。”

  随后,记者来到一家大型超市,其货架上摆放着琳琅满目的各种台灯。其中,没有标注“护眼台灯”的产品售价大多在百元左右;注明“护眼台灯”的产品有采用LED灯管和节能灯管之分,售价最便宜的200多元,贵的五六百元或更高。

  一款售价1500多元护眼台灯的说明书中如此写道,产品采用高品质直流电源芯片及目前性能最稳定的高端LED灯头,打造出最稳定、最长寿的恒定光源,可有效减少蓝光对眼睛的损害,使人的眼睛感觉不到频闪和疲劳。据销售人员介绍,蓝光能够对人眼的视网膜造成伤害,进而引发黄斑病和白内障。这款护眼台灯的可贵之处,在于可有效减少蓝光对眼睛的伤害,所以售价比较贵。

  除了实体店外,网店销售护眼台灯的标价和介绍也非常混乱。记者在一款售价9400元的意大利进口护眼台灯上看到,其只标明了灯具的尺寸、使用LED光源,以及有关灯具设计的内容,至于如何护眼,只字未提;另一款售价3999元的护眼台灯重点介绍了灯光可调节等功能,对护眼功能只笼统地介绍“为保护眼睛提供最佳科学照明条件”。

标准缺失:

模糊标注误导消费者

  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市场上就出现了一种采用改变工作频率和电子镇流器的荧光灯具,商家将其称为“无频闪的护眼台灯”。近些年,近视低龄化问题日益突出,更加剧了护眼台灯在市场上的销售热度。

  护眼台灯的最大卖点是无频闪。记者咨询专业人士后得知,护眼台灯采用的无频闪实际上是高频闪。高频闪的灯光看似比普通灯光柔和,读书时眼睛感觉不那么累。但是,高频闪不等于无频闪,长时间使用同样会感到视觉疲劳。

  据记者了解,国家关于家用照明灯具的主要标准包括:关于灯具的《GB7000.1-2007灯具 第1部分 一般要求与试验》、关于台灯的《GB/T9473-2008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以及关于节能灯的《GB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关于LED灯的《GB24906-2010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镇流LED灯安全要求》,并没有关于护眼台灯的相关产品标准,甚至连关于灯泡频闪的标准也没有。此外,对灯光照度及照度均匀度指标进行相关要求的GB/T9473-2008《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也仅仅是推荐性标准,不是国家强制性标准。

  国家标准的缺失导致不少企业降低了生产要求,使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记者在商场看到,由于商家通常只在产品的包装或说明书上明示一个标准号,并未标明相对应的标准名称,从而对消费者产生了误导。很多消费者选购时误以为,该产品符合国家关于护眼台灯的标准,便花大价钱购买,其实它的作用可能与普通台灯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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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版: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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