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人们还在为电话和手机短信欺诈而烦恼不已的时候,一种新的欺诈手法已悄然现身。广州一家公司以帮助开发APP或是抢注APP为噱头,骗取多名被害人共137.7万元。广东省检察院日前通报称,该公司3名负责人已被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据介绍,去年以来,天河区检察院已办理APP领域犯罪案件3件5人。
名为商机实为骗局
2013年9月初,王某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在电话中自称是广州航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航峰公司)的业务员,邀请王某参加桌面时代创新经济峰会。起初,王某并没在意,但该业务员多次打电话催请,称论坛会对公司市场发展有很大帮助,王某将信将疑,答应参加。
论坛在一家五星级酒店举行,有100多人参加。大屏幕上播放着国内互联网成功人士的经历,台上专家正在讲述手机APP客户端相关知识。论坛上,专家反复推销抢注APP关键词,声称这种关键词具有唯一性,客户购买后可以在该APP客户端做产品宣传,还可以吸引新商家打广告,从中赚取高额利润。APP的开发、维护、招商全部由航峰公司负责。当然,购买价格也非常划算,每个APP每年运营服务费仅需1.8万元,一次性购买10年则可享受终身维护,像是个不容错过的商机。
王某稀里糊涂地刷了1.8万元购买“景点网”APP,还与航峰公司签订了合同,对方口头承诺帮王某策划、设计、制作该APP,并进行后期维护、更新、推广、招商等全套服务。未料,论坛结束没几天,航峰公司又打电话给王某催他交钱,声称会帮他把APP做得更漂亮更专业。于是,王某又交了3.6万元。
之后几个月里,王某一直忙于工作。直到去年春节,王某发现“景点网”APP并没有多大进展。王某当即打电话询问航峰公司,才发现人去楼空,于是报警。
天河区检察院审查发现,目前已查实的被害人有10多名,涉案金额137.7万元。
民事纠纷还是刑事犯罪?
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公诉阶段,航峰公司相关3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起诉至法院。天河区检察院公诉检察官储颖超介绍说,由于对APP本身价值、功能判断的标准不一,导致案件追责难,定罪存在较大争议。
被告人认为,他们的行为属于民事法律的调整范畴,不属于合同诈骗罪,因为公司已经完成了合同约定帮客户制作了APP,即便有一些合同内容履行不完全也仅是民事侵权,还达不到刑事犯罪的程度。
该案公诉人储颖超指出,航峰公司并没有给所有客户交付APP,即便交付也仅仅是一个框架,连基本的支付功能都没有,“怎么能让客户获利?”
经办检察官颜柳表示,航峰公司没有技术部,全公司实际员工只有8个人,怎么给客户提供终身维护服务?而他们售价1.8万元的APP,市场价格基本在2000元左右。更为关键的是,在收取客户费用后,他们人去楼空,注销了公司。随后,他们又成立了另一家公司经营同类业务,继续欺骗消费者抢注APP。
APP推广运营环节易引发犯罪
APP领域犯罪不仅仅存在于开发环节,天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在APP推广环节、运营环节都存在易引发犯罪的漏洞。
某传媒公司业务员韩某委托某通讯公司技术员沈某,对新手机植入病毒程序,卸载用户原有主流APP应用程序,安装韩某负责推广的“欧朋浏览器”“百度盒子”等APP应用程序,导致韩某非法获取了33万个用户推广量,沈某非法获利50余万元。此外,沈某还利用为手机生产商安装出厂软件的职务便利,对65万台新手机植入病毒程序,大肆盗取用户个人信息。
据储颖超介绍,犯罪分子在推广环节主要利用病毒程序非法获利,部分犯罪嫌疑人事先在新手机上安装病毒程序或利用互联网病毒程序侵入用户手机,通过网络后台在用户手机上非法安装各种APP软件获利。此外,在运营环节非法侵犯公民个人隐私。部分APP应用经营者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窃取用户通讯录、短信内容等个人隐私数据,容易引发网络账户盗窃、电信诈骗等犯罪行为。
(朱香山 陈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