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广西消委会工作人员在现场查看争议车辆。
图2:◆磨损痕迹明显的刹车盘。
■李佩霞 本报记者 顾艳伟 文/摄
消费者提车时发现“新车”的刹车盘上有很多划痕,却被汽车4S店告知是新车,且只行驶了7公里;消费者认为,刹车盘磨损如此严重,不可能只行使了7公里。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了这样一起汽车消费纠纷,为消费者讨回了1万元定金。
消费者李先生于2015年9月27日在广西区南宁市某知名汽车4S店订购了一辆轿车,并交付了1万元定金。1个月后,4S店致电李先生“车子到了,可以来提车”。等了1个月,终于可以提车了,李先生满心欢喜,可是,当他看到该车的4个刹车盘时,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了。“里程表显示该车行驶了7公里,但是,刹车盘磨损很严重,绝不可能只行驶了7公里。”李先生说,4个刹车盘均有经过长期磨损后留下的痕迹,用手触摸凹凸感明显,且表面生锈。此外,该车轮胎出厂日期为2014年3月,而该店其他待售新车轮胎的出厂日期最早也只是在2015年3月。
身为工程机械专业毕业生,并拥有20多年汽车维修经验的李先生意识到,该车可能不是一辆新车。李先生当场提出自己的疑问,并要求4S店更换一辆同型号新车,或者退还定金,被4S店拒绝。
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李先生以拒绝提车表达不满,可是,4S店随后发送书面通知,要求李先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车,否则,要么没收定金,要么向李先生收取逾期提车的车辆保管费。面对如此“霸道”的商家,李先生找到了广西区消委会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广西区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到4S店进行调查取证,证实李先生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
11月5日,广西区消委会召集双方召开了调解会。广西区消委会专家团成员——广西大学机械工程专家何云信教授表示,该车的刹车盘磨损情况极不正常,并推测该车刹车盘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是新车装了旧刹车盘,建议4S店为消费者更换一辆同型号车辆。
4S店销售经理则坚持认为该车具有合格证,消费者必须提走该车,如果消费者在指定期限内不提走该车,按照合同约定,1万元订车款将不予退回。同时,该销售经理表示,汽车4S店只负责车辆销售,如车辆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应自行与生产厂家联系。
广西区消委会消费维权律师志愿者欧阳泽明对此明确表示,消费者享有《消法》赋予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李先生提出换车,属合理要求。且消费者并没有提车,购车合同尚未实际生效,销售商应该满足消费者的合理要求,而不是强制要求消费者只能选择这辆车,否则,涉嫌强制交易。《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经销商把责任推卸给厂家不仅于法无据,更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表现。
广西区消委会据此提出解决建议,销售商可在消费者提出的换车或者解除合同的要求中“二选一”。李先生当场表示,鉴于4S店自始至终的“霸道”表现,已对其失去信任,因此,要求解除合同,退回1万元定金。
经过多次调解,4S店最终同意向李先生退还定金,该起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