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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人参后呕吐 获赔1万元
作者:李洪涛


  本报长春讯(刘莹 记者李洪涛)近日,吉林省抚松县市场监管局万良镇市场监管所成功调解一起网购人参消费纠纷,消费者获得1万元赔偿。
  今年11月5日,黑龙江省延寿县于先生向抚松县市场监管局万良镇市场监管所投诉,称自己于2015年10月29日在某电商平台抚松县山芝坊特产有限公司旗舰店购买40份人参礼盒,价格为60元/盒。于某及其家人食用这些人参后出现呕吐等身体不适反应,在延寿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于先生提供了购买商品的订单编号和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化验单等相关证据,请求万良镇市场监管所协助解决。
  接到投诉后,万良镇市场监管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处理。经多次调解,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商家同意退货并支付于先生因身体不适发生的治疗、误工和护理等费用共计1万元,于先生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万良镇市场监管所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人参产品时,一定要慎重,不仅要货比三家,还一定要多看、多问、多查,仔细查看商家资质以及以往成交记录、其他买家的评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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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要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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