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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跑路业主收房无期
作者:吴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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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售楼部早已人去楼空。
■本报记者 吴采平 文/摄
  “付款37万元买下一套住房,眼看18层高的楼盘建成封顶,不想却遭遇停工,到现在整个楼盘电梯没装,水电也没入户,盼新房盼了3年,没想到等来的却是‘烂尾楼’。”12月15日,面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的采访,湖北武汉宏德嘉园16号业主胡先生一脸愁容地说。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盼3年等来烂尾楼
  2012年6月,胡先生来到宏德嘉园16号售楼部咨询,看到一栋18层的住宅楼正在施工中,工人们正忙得热火朝天。售楼人员说,2013年6月可交房,一次性付全款有优惠。胡先生经过仔细考察,选中了3单元6楼一套90多平方米的住房,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一次性支付了全部房款37万元。
  胡先生说,2012年年底楼盘主体结构完工,但电梯、水电设施、绿化等没有完成,施工突然停止了。2013年6月,到了开发商承诺交房的时间,房屋却迟迟不能交付。胡先生多次找到售楼部,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2013年12月中旬,售楼部值班的人也不见了,大门也上了锁。
  12月15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驱车来到宏德嘉园16号楼进行实地调查。记者粗略数了一下,整个楼盘共有4个单元,约200多套房。18层高的楼盘高高耸立,深红色的外墙墙漆已显斑驳,格外显眼,与周边楼盘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走近发现,4个单元的楼道入口均已安装防盗门,门外的墙上贴着大大小小好几个公告、告示、通知等。一则告示中写道“本单元所有房屋已被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查封”。另一则安全告知书显示,因“宏德16号楼”整体未完工,现不便进入所购买的房屋装修或居住,如出现任何意外事故,由业主本人自行承担。
  记者随业主进入住宅楼内,楼道里漆黑一片,电梯井空空荡荡,为防止有人不慎跌落,已经用木条简单遮挡起来。记者注意到,每户住宅的门窗几乎都已安装完毕,不少业主用黑色颜料在门外墙边写了“本户已占”“此房已售”等字样。
  16号楼一单元有近一半的窗户和阳台安装了防盗网,表明已有人装修入住。住在二楼的一位女士称,买房的钱要不回来,自己又没房子住,只好花点钱装修住进来再说,电是从楼对面的住户接过来的,现在办不了有线电视,接不了网线,住得很憋屈。
  该楼盘工地值守的朱师傅告诉记者,因开发商无法支付工程款,去年已和施工方达成协议,将一单元的部分住房转给施工方,让施工方自行出售。一单元许多住房已被“预售”出去,有的业主付了10万元房款,有的业主付了20万元。施工方已购买了电梯,准备安装,让买房者早日入住。朱师傅告诉记者,上周都还有人前来打听,有意向购房。
  在业主胡先生的指引下,记者找到了宏德嘉园16号楼的售楼部,只见门窗上积了厚厚的一层灰,门锁也已锈迹斑斑,通过玻璃门窗往里看,屋内空荡荡的,只剩下墙面上的几张广告海报。
开发商没有预售证
  12月15日下午,记者从武汉市江夏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2013年12月23日该局《关于对武汉宏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建设行政处罚的公示》中载明,宏德嘉园16号住宅楼由原审批的11层建至18层,属违法建设,而且没有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规定在16号楼的地下一层建人防工程。该局发现问题后,拟对开发商武汉宏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违法建设行为给予罚款700余万元的行政处罚。
  武汉市江夏区城乡建设局房开科王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拿出了江夏区人民法院向该局提交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称早在2012年8月宏德嘉园16号楼封顶时,因开发商卷入借款纠纷被起诉,法院依法对该楼进行了查封,并要求城乡建设局不要给该楼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也就是说,该楼盘的房子根本就不能买卖。”王主任介绍说,此前如有人和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都是不正规的合同,目前只有等查封解除后,再由开发商向规划部门申请调规,补齐出让金,才能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
  记者从武汉市江夏区委宣传部门获悉,江夏区人民政府在宏德嘉园16号楼问题的协调会议上明确表示,要优先保护购房消费者和以房抵债的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12月17日,记者多次拨打武汉宏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的电话,均未拨通。
购房者可诉讼维权
  “我现在只盼着能早日搬进新房。”胡先生说:“不过就算搬进去了,房子到时候能否办房产证,也是一个头疼的问题。”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律师说,购房者首先应查明楼盘是否具备包括房屋预售许可证在内的“五证”,不能贪图便宜,购买没有“五证”的房子。胡先生等业主应保存好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房款收条等相关证据,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开发商解除合同,追回损失。
  武汉市江夏区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房要多加慎重,首先,结合自身条件尽量选定有经济实力的开发商,如果开发商资金断裂,很容易出现烂尾等情况;其次,在签订购房合同或者交纳定金时要考虑周全;再次,要认真审查合同,一般开发商用的都是房管部门发布的规范合同,消费者可上网提前进行查看,对一些不理解的条款进行查阅;最后,在收房时,不要盲目收房或签收一些书面文件,要先审查开发商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即通常所说的“三书、一证、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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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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