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李建
12批次不合格婴幼儿配方奶粉中,羊奶粉占9批次,这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不久前发布的食品抽检通告中的数据。《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梳理今年以来婴幼儿配方乳粉国家专项监督抽检结果发现,羊奶粉已多次“入围”质量不合格“黑榜”。羊奶粉为何屡上黑榜?主要有哪些质量问题?该如何整治?针对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多批次硒含量不达标
国家食药监总局11月下旬发布的食品抽检通告中显示:今年7月至9月,国家食药监总局抽检了国内93家企业的513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样品,不合格羊奶粉样品检出9批次,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3批次;虽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但不符合企业标准或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样品6批次。
此前,8月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42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的通告》,称今年5月至6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开展的国家专项监督抽检显示,国内85家企业的465批次样品中,检出不合格羊奶粉样品28批次,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7批次;虽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但不符合企业标准或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样品21批次。
6月23日,国家食药监总局针对今年第二阶段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监督抽检发布通告,称发现7批次婴幼儿配方羊奶粉不合格,涉及陕西关山乳业、西安关山乳业和陕西圣唐秦龙乳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利用计算机软件对上述信息进行梳理发现,羊奶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硒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上,上述3次抽检中,共有13批次样品该项目未达标。其他不合格问题则包括:两批次硝酸盐超标;两批次菌落总数超标;两批次亚油酸超标;1批次蛋白质未达标;1批次叶酸未达标。
虽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但不符合企业标准或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样品问题主要也集中在硒元素虚标上。记者从上述3次抽检中共检索统计出21批次样品硒含量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此外,还有19批次样品钠含量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16批次铜含量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14批次叶酸、维生素C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值,4批次左旋肉碱不符合企业标准。
记者从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食品检验部了解到,硒是婴幼儿配方乳粉国标中规定需要添加的营养元素,硒缺乏除了造成婴幼儿身长、体重的发育不足,更重要的是还会导致认知能力发育不足;硝酸盐本身对人体无害或毒性较低,但摄入硝酸盐在细菌作用下可还原成亚硝酸盐,后者毒性较大;菌落总数超标虽不能直接反映出不合格产品可能导致人群健康问题的风险程度,但能间接表现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环节卫生状况的优劣。
难获查处信息
记者从河北省奶业协会了解到,目前瞄准婴幼儿羊奶粉市场的大都是国内二三线乳企,从总体上看,市场目前仍处于小而散的局面,品牌林立且大都生产经营不规范。
乳业专家宋亮也认为,很多从牛奶行业转行做羊奶粉的企业生产规模普遍较小,生产设备、经营管理、质量管控等方面水平都相对较低。“比如细菌超标是比较容易检测出来的,但不少羊奶粉企业的产品抽检常常发现出了这样的问题,说明企业质量控制体系上存在严重的漏洞”。
从媒体公开报道披露的信息来看,羊奶粉企业出现问题的原因一定程度上印证了上述专家的分析。
12月4日,黑龙江飞鹤乳业有关人士向记者坦言,今年6月该企业部分批次羊奶粉抽检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硝酸盐超标系因生产清洗操作失误,导致酸碱清洗液渗漏进入奶罐;硒含量不合格是因为供应商所供原材料中复合营养强化剂硒含量不稳定。
羊奶粉在质量不合格“黑榜”上频频亮相,相关企业是否彻查原因并采取根治措施?12月4日,记者致电陕西圣唐秦龙乳业有限公司,希望就此进行采访。国家食药监总局今年组织开展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监督抽检显示,该公司今年1月-5月生产的16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被判定为不合格。截至记者发稿时,记者未收到该公司的回复。
据了解,对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企业,国家食药监总局均在第一时间分别通知相关省级食药监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记者梳理今年以来国家食药监总局抽检通告发现,上述内容几成通告“标配”。然而,连日来,记者分别致电上述通告涉及的相关省份食药监管理部门时,均未得到针对相关企业的详细查处信息。
监管与引导并重
“婴幼儿配方奶粉在我国属于‘高标准严要求’的食品。三聚氰胺事件之后,奶粉行业经几轮洗牌,牛奶奶粉已基本过了质量关,而新崛起的羊奶粉市场目前市场仍较为散乱,亟需加强行政监管与行业自我规范。”河北省奶业协会一位专家如是说。
“市场的优胜劣汰需要一个过程,但加强监管与消费引导必须及时跟上。因为,无论哪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都是由小积大,最终在某个临界点爆发。”河北经贸大学教授卢嘉瑞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
“地方监管部门的监管执法能否切实到位至关重要。”河北农业大学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认为,目前从媒体披露的情况来看,公众很容易形成这样的印象:一方面,食药监部门按部就班抽检、通告,另一方面,被查出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继续埋头生产。“无论消费者的这种认识是否准确,都应引起监管部门的警惕和重视”。
●链接
婴幼儿乳粉管理升至药品级别
今年10月实施的新 《食品安全法》将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都归为特殊食品,需要严格监管,从原料、配方、生产工艺等方面严格把关,并实行备案和注册分类搭配管理。新法规定对乳粉的配方进行注册,意味着我国对婴幼儿乳粉的管理上升到药品的级别。新法实施后,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据有关专家介绍,新《食品安全法》还明确了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主要是考虑仅采用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引起二次污染,特别是还容易让一些不法分子在二次分装过程中,造成非法添加、以次充好。另外,鼓励国内的生产企业集中力量提升研发能力和生产的技术水平,进一步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据了解,为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也于10月发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该《办法》对注册制的具体方法和管理进行了展开。根据征求意见稿,同一企业注册的一个产品配方只能生产一种产品,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限定区域销售,不得为销售商专门定制生产。(李建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