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汽车消费纠纷增多,丰台工商发出消费提示
网上优惠信息切勿轻信
作者:吴建纲


      本报讯 近期,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接到多起涉及汽车消费纠纷投诉,消费者多为京外人士,往往通过互联网浏览购车信息,购车时签订“购车协议”,购车后或出现车况与描述不一致或承诺优惠无法兑现等情况,引起纠纷。
  针对汽车消费纠纷增多的情况,丰台工商分局在认真处理消费纠纷的同时,加大了对汽车经营者的审查执法力度。首先,对于两年内出现过购车纠纷的经营者,丰台工商推行共享备案制度,建立涉案经营者台账,详细记载了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主要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接到的购车纠纷及调解情形、行政处罚情况等内容,执法人员皆可查阅;其次,约谈经营者,向经营者现场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规范经营,守法经营;同时,对于调解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严格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调查处理,并积极采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手段实现信用监管。
  同时,丰台工商分局发出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购车时注意以下情况:
  第一,购车前切勿轻信网上宣传的优惠信息。一方面,要验证网上信息的发布者是不是其标称的单位,消费者可以登录“北京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核实经营者主体资格及经营范围,核实签约方是不是真实存在,有没有不良记录;另一方面,不少网站的服务器是在京外甚至国外,利用现有的行政执法手段,难以在短时间内追查到真正的信息发布者,也就不可能短时间内确认责任的承担者。
  第二,签订购车合同时一定要认真对待。认清签订的合同是购车合同,还是购车服务合同;认清签订合同的另一方是车主还是中介;检查签约方和消费者约定的事项,是否已经在合同中有明确的文字表述;仔细阅读合同中确定的违约情形是什么,消费者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消费者如果对签约方提供的格式合同有顾虑,可以登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下载《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北京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参考。并在签约前认真阅读合同,避免出现合同理解误差,或者掉进合同陷阱。
  第三,要保管好购车过程中相关证据。购车过程中,消费者应注意保管购车发票、收据、车辆合格证、税发票,甚至录音录像等,避免出现取证不足造成的维权困难。
  第四,汽车这类消费品,具有一定专业性,尤其是对二手车状况的判定。建议消费者在购买车辆尤其是购买二手车的过程中,要注意仔细检查车况是否与商家承诺一致,避免因个人疏忽引起不必要的损失。
  第五,发生消费纠纷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吴建纲)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4 版:汽车·趋势】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网上优惠信息切勿轻信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